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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明朝宰相制度的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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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22 12:07:4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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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基本上沿袭唐制,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中央最高军事领导机关枢密院,地位上升迅速,与中书门下平分秋色,参与国家大政。后梁建立后,把枢密院改为了崇政院,崇政史不由宦官担任而是由皇帝亲信大臣担任。到后晋、后周时期,又重设枢密院,枢密使管理机要,虽次于宰相,但权倾内外。 宋代的中枢机构和设官大多沿用唐制,但机构的职权有很大变化,与唐代体制大不相同。宋代中央实行中书与枢密院对掌文武大政的二府制。“宰相中地位最高的兼昭文馆大学士,称上相,次兼修国史,再次兼集贤殿大学士。”[9] “开国之初,宰相副相的设置没有定数,宋人洪迈说,太宗以降,颇以二相二参为率。”[10]即通常两位宰相两位参知政事[注: 参知政事原来是临时差遣名目,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十一月,以李洎为黄门侍郎、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始正式作为宰相官名。到宋代,则演变成一个常设官职。]。仁宗至和年间,文彦博、刘沆、富弼三人为宰相,仅用程戡一人为参知政事。“太宗末,吕端独相,路中舒、王化基、李至、李沆四人人参知政事,这些情况是比较少见的。”[11]神宗元丰五年,改革官制,以尚书令之副——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徽宗政和中,蔡京以太师总领三省,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由太宰兼门下侍郎,少宰兼中书侍郎”[12]。“北宋钦宗靖康元年末,又复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13] “南宋孝宗乾道八年诏依法制,以左右丞相代替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并恢复了参知政事之名”[14]。从此以后,直到南宋灭亡,宰相的名称就再也没改变。 由少数民族建立的西夏和辽国,也吸收了唐宋先进的文化制度,设置了宰相。西夏也仿二府三司制,而辽实行北面官、南面官双轨制。 金、元实行一省制,在宰相设置方面,级别划分较为复杂。具体而言分四级: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平章和参知政事实际上也有左、右之分,元朝平章超出二员时,则有为首第一、第二、第三等区别。金朝以左为尊,而元朝则因为蒙古习俗尚右,故右在左上。“丞相和平章合称宰相”。[15] 明太祖洪武建元以前,便有宰相之设。及至十三年左相胡惟庸专权谋逆伏诛,遂罢中书省,中书省所有官职尽革,其分权于六部而帝总其成。宰相制度被废除。 二、明朝宰相制度废除的原因 (一)长期以来君权与相权的矛盾 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注: 封建社会是分封制定义的一种社会制度。这种制度下,国王向各类封建领主授予采邑,而封建领主向国王效忠,从而形成了一种金字塔式的国家治理结构。]中央集权制度[注: 封建专制主义是一种决策方式,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利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中发挥着双重作用,它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又可能会因为权力过大而威胁君权,最终形成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君权与相权,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皇帝是国家元首,宰相是政府首脑,没有宰相对国家的管理,皇帝就有可能江山不保;如果皇帝对宰相不信任或不重用,宰相就很难居高位。但是,君权与相权始终有划分不清的界限,因此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在二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始终存在,各有消长。 宰相是“百官之长”,其权力和地位是其他官僚都无法比拟的。因此相权最有可能威胁到君权,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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