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历史教育改革应该从“八荣八耻”中获得鲜活的启发,在价值导向上积极向学生渗透正确的“荣辱观”教育,以生动历史告诉学生什么是光荣的,什么是可耻的;什么是应该提倡的,什么是应该反对的。然后在此基础上,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爱憎观”,亦即我们常说的爱憎分明。实际上,“爱憎观”是“荣辱观”的发展与升华。当然仅仅明确了这一点还远远不够,还应该有充实的史材来支撑。这里的“史材”,又必须以富有鲜明历史特征的历史人物为核心。
在这一点上,著名学者陈训慈在抗战危亡关头提出的中学历史教育应特别重视民族名人传记在历史教学中的作用的设想(见陈训慈:《民族名人传记与历史教学》,《教与学》第1卷第4期,1935年),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典范。陈氏富有创意的地方在于,他将国史上的民族名人分为各具特征的三大类:
第一类:“中国历代伟大人物”。如秦皇汉武、唐太宗、成吉思汗、王安石等。
第二类:“振兴民族之中心人物”。包括“奉命奋威败敌拓疆者”,如秦恬、卫青霍去病、左宗棠等;“主持中枢扶危定倾者”,如谢安、寇准、于谦等;“远渡绝域威敌立功者”,如张謇、班超、郑和等;“出使应敌临危不辱者”,如苏武、郭子仪、林则徐、曾纪泽;“用兵讨伐有开拓内地之效者”等。
第三类:“民族遭难中之忠烈”。包括“以名将力征而含冤废亡者”,如岳飞、袁崇焕;“以大臣祭国亡而殉难者”,如文天祥、时可法;“以名臣图匡复历壮志不成者”,如祖逖,宗泽;“以遗臣遗老抗新朝而殉难或拒命而引退者”,如郑成功等;“以疆吏为内乱而死难者”,如颜真卿;“以守将拒侵略而战死者”,如葛云飞、郑国鸿、聂士成、邓世昌等;“以志士谋革命而不成死者”,如李秀成、石达开、陆皓东、陈其美等;“以女子而卫国死难者”,如秋瑾、文成公主等。
总之,陈训慈的意图很明显,历史教育应该“放大”历史上优秀人物的光荣事迹,给学生以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这种爱国主义教育,既坚实而不流于空谈,可以说是落地有声,有着极强的感染力。无论是战争年月还是和平时代,陈训慈的教育观都有其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