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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普通高中历史选修课的设置及实施

时间:2009-10-18 17:19:39  来源:
 

论普通高中历史选修课的设置及实施

2005-06-09 14:13, 朱 煜, 8973 字, 0/33, 收藏 | 引用

在开设必修课的同时,设置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使课程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和选择性,这是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基本特色。新近由国家教育部制订并颁布的《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规定,普通高中历史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构成,其中选修课分为六个模块,每个模块为36学时、2学分,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任选若干个模块。由此,选修课问题在我国历史教育界必然引起前所未有的广泛关注。本文拟就普通高中历史选修课设置的演变,新一轮普通高中历史选修课的基本内容和特点以及实施等问题做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般来说,选修课是指学校所开设的,并不要求学生人人都学,但学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与能力有一定选择自由的教学科目(注:李一平:《普通高中设置选修课的历史演变过程》.瞿葆奎:《课程与教材》(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普通高中设置选修课,是近代资本主义工商业兴起后,学校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为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在西方一些教育家长期不懈的努力下应运而生的。早在1880年以前,美国一些州较自由的中学就在大学的影响下,尝试开设了部分选修课。一开始,人们对选修课的认识并不一致,后来经过教育界人士的充分调查和广泛讨论,到20世纪初,美国中学同大学一样,确定了选修课在学校中的地位,使得选修课有了真正的发展。
选修课制度传入我国,并在中学实施,始于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由于科学与民主思想的传播,追求个性解放的呼声日益高涨,反映到教育领域,对人的个性发展开始受到重视;与此同时,美国经济腾飞的事实引起国人注目,利用庚子赔款赴美求学的大批留学生回国后对美国教育的推崇和介绍,杜威等一些美国教育家相继来华访问,使人们有机会更进一步地认识和了解了美国的教育。在此情形之下,国内仿效美国中学开设选修课之风逐渐兴起。
1922年,教育部推行新学制(即壬戌学制),由大总统颁布的《学校系统改革案》规定,“中等教育得用选科制”(注:课程教材研究所:《20世纪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课程(教学)计划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1923年颁布的《高级中学课程总纲》规定,高中课程分为三大类:公共必修课、分科专修课(含分科选修课程)和纯粹选修课。就历史学科而言,公共必修课中有《文化史》一门,但开设哪些历史选修课,并无明确规定,而是由“各校按照地方情形酌定之”。当时有学者曾对率先实行新学制的广州执信中学等八校的课程进行统计,各种选修科目相当丰富,历史选修科目有:中国近代史、西洋近世史等(注:王伦信:《清末民国时期中学教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五花八门的选修课也并非都是从学生的需要出发开设的,因人设课的现象也不少。而且20年代由于人们对选修课的认识尚未深入,加之选修课学分过多,师资和教材等均有困难,所以实际施行的效果并不好。1932年,正式的高中课程标准颁布,选修课就被完全取消了。
新中国建立以后,虽然有过几次设置历史选修课的经历或方案,但都因种种原因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也未能真正发挥选修课的作用。大致有三种情况:
(1)停留在实验阶段而并未推广。如,1963年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及说明》规定,高三年级开设《历史文选》等选修课,供学生选择。但受当时的客观条件限制,只有极少数高中在这方面进行了试验。因此,这次开设历史选修课的方案没有大面积推广,更没有推向全国。
(2)教学计划虽有规定而教学大纲没有配套体现。如,1981年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高中二、三年级开设包括历史在内的选修课。但当时教学使用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历史教学大纲》,以及其后于1986年颁布的《全日制中学历史教学大纲》对此均未反映。因此,所谓开设选修课也就无法实施。
(3)名义为选修,实际为部分学生的必修课。如,1990年国家教委颁布的《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规定,学校课程采取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形式。选修课分两类,一类是单课性选修,在高一、二年级开设;另一类是分科性选修,在高三年级开设。单课性选修,按照国家教委在《关于在高中开始选修课的意见》中的解释,它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对必修课内容拓宽和加深的课程;第二,与必修课不直接相关的知识类课程;第三,技术类课程。这些选修课程,由各地、各校自己开设。而实际上,绝大多数学校在追求升学率的压力下,根本无意、也无

 精力开设这类选修课。这里需要着重说明的是分科性选修。1990年的《全日制中学历史教学大纲(修订本)》中规定,高三开设中国古代史选修课。虽然名义上是选修,但它实际变成了文科班学生的必修课程。而理科班学生即使对这门课程感兴趣,也没有机会学习。2000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和2002年颁布的正式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历史教学大纲》关于历史选修课的规定也都是属于这种情况。
由此可见,长期以来,我国普通高中历史课程结构基本上的是单一化的必修课,虽然间或也有设置选修课的做法,但是重视不够,忽起忽落,而且好多选修课名不副实,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选修课。附带一提的是,海峡对岸的台湾地区,大体也有类似的情形。1995年,台湾公布了新修订的《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它规定高一开设《历史》(实为本国史),为必修课;高二和高三课程全为选修,高二与历史有关的课程是《世界文化历史篇》,高三的历史课程为《中国文化史》和《世界文化史》,属于选修。不过,由于高中历史选修课的开设,其基础是建立在大学联招的考试科目上,因此学界有人认为,一旦大学联招的考试科目变更,例如不考《中国文化史》或《世界文化史》,那么这些高中的历史选修课势必形同虚设(注:王仲孚:《历史教育论集》,台中,大同资讯图书出版社,2001年)。应该说,这是值得我们深思与借鉴的。

普通高中开设历史选修课,除了与其他学科一样,符合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笔者以为还有以下两点特殊意义。
1.有助于解决历史知识的丰富性与历史课学时有限性的矛盾
过去,我国普通高中要开设十几门学科课程(也是必修课程),而且在这十几门课程中,历史课虽然重要,但是绝不可能获得与语文、外语、数学相同的地位,也就是说,高中历史课的学时必然是有限的。事实也正是如此。民国时期的姑且不论,单说新中国成立以后的高中历史课,比如,1956年制订的中学授课时数表和高中历史教学大纲规定,高中三年都开设历史课(必修),每年每周3学时,这是我国历史上历史课学时最多的时期。即便如此,它也不能与同时期开设的语文、数学等科目的学时数相比。然而,历史知识非常丰富,古今中外,上下几千年,不管怎样精简,它都有一个基本的体系问题。这就产生了历史知识的丰富性与历史课学时有限性之间的矛盾。1956年的大纲试行后,各地反映其“分量重”就是明证(注:李隆庚:《中国近现代史教材改革纪程》,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
由此,高中历史课如何设置的问题,长期困扰着中学历史教育。各方有识之士曾提出了许多方案,但是在单一的必修课的框架内,无论怎样设计,总有顾此失彼之憾。比如,在初中历史课程的基础上,开设两门通史课,再来一次螺旋式的上升?这既容易与初中的内容重复,学时也不允许。改变高中中国史、世界史分别设置的状况,采用中外历史合编的方法?这可能对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地区及城市的学校比较适合,而对其他地区,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方来说,困难大概不少。高中开设中外20世纪史,20世纪以前的历史怎么办?这个方案恐怕又难脱割断历史之嫌。新的高中历史课程方案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高中历史课由必修课和选修课构成。必修课分为历史(Ⅰ)、历史(Ⅱ)、历史(Ⅲ)三个学习模块,包括古今贯通、中外关联的25个专题,分别反映社会政治、经济、思想与文化领域的重要历史内容,是高中学生学习的基本内容。这种专题化的设计,避免了与初中历史课的简单重复,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然而,每个模块36学时,如果每学期分两段排课,每段10周,每周也只有4学时的历史课,有限的课时决定了它所包容的知识容量也是有限的。这样,历史选修课就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设计,属于国家课程的历史选修课由六个模块组成,每个模块也是36学时。这些模块的内容涉及政治、思想、人物、文化遗产、历史之谜等,相当于在历史必修课之外,向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历史类“文化自助餐”,供学生自由选择,可以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成为历史必修课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由此,历史课学时有限性的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2.有助于缓解历史知识的不断更新与课程相对滞后的矛盾
历史课是一门向学生讲述过去事情的课程,因此,有人认为学生在历史课上所学习的知识没有更新的问题。其实不然,历史之所以成为一门科学,不仅是因为它要如实地,也就是实事求是地讲述过去的事情,而且还要用正确的观点、科学的方法去评价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历史现象。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观念不断更新,因此,人们对历史问题的认识、评价,也会不断发生变化。
近几十年来,史学研究、考古学研究取得了许多新的成果。首先,从宏观方面来看,史学研究的领域不断扩大,以探索历史的新内容、新层面。当代西方史学逐渐确立“由下而上”的研究取向,历史研究的对象不再局限于社会各界的“精英”,而是把目光投向普通人、社会底层的芸芸众生。研究领域也从政治史、制度史转向社会史、经济史、城市史以及一些被传统史学所忽视的领域。受其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一些史学家把研究的主攻方向移向了对社会史、生活史和“大文化史”的研究,涌现了一大批成果。其次,近些年来在史学界,对一些具体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评价,亦有重大突破。如,对洪承畴等历史上著名“贰臣”的新评价,对近代历史上有名的政治人物琦善、李鸿章等的再研究,虽然在学术界引起一些争议,但是毕竟推陈出新,促使历史研究的深化。再者,近年考古学的研究以及与其他学科的综合交叉性研究成果也层出不穷。如,夏商周断代工程、三星堆文化遗址研究等。总而言之,这些研究成果必然会对高中历史课程与教学产生深刻影响。
平心而论,90年代以来,我国的高中历史课程与教材还是注意吸收史学研究和考古发现新成果的。有关这方面的情况,教材的编写者在论著中已有不少说明(注:王宏志:《历史教材的改革与实践》,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兹不赘言。问题是,近年教材虽然一再修订,然而学术界仍有不少微词。何故?这里面固然有许多复杂的因素,但是的确也暴露了历史知识的不断更新与课程相对滞后的矛盾。笔者赞同课程专家的看法,即知识量的不断增长与课程相对滞后的矛盾,在各个学科总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注:吕达:《中国近代课程史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

 年)。不过这对矛盾近年在历史学科中表现可能尤其突出。国外出版界的人士一般认为,历史教材的“半衰期”(指它基本失效的时间)为10年,因此每隔10年左右,历史教材就要进行一次大的修订或新编(注:朱煜:《从“教本”到“学本”—论历史教科书的改革与趋向》。《历史教学》,2003年第2期)。反过来说,历史教材,尤其是必修课教材的内容、体系、结构等等,至少在10年之内还是保持相对的稳定(当然并不妨碍教师在课堂上对个别内容的及时修正)。也就是对于历史知识更新的速度来说,教材具有相对滞后性,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经常变动历史必修课的内容。而高中历史选修课的开设,因其具有多样和灵活的特点,既有助于在历史教学上开拓深度、广度,充实新内容,又不至于加重学生的负担,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知识的不断更新与课程相对滞后的矛盾。

新的高中历史选修课,实际上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国家课程的历史选修部分,二是学校自己开设的选修部分。《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中规定的选修课就属于前者,这也是国家规定每所高中都必须开设的选修课。后者是指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的具有学校特色的历史类选修课。这里主要讨论的是前者。
《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在“课程设计思路”部分,为历史选修课作了这样的定位:它“是供学生选择的学习内容,旨在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展学生的历史视野,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注:国家教育部:《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历史选修课包含了六个模块。设置模块是新的高中课程方案的特色。据《新华词典》(2001年修订版)的解释,“模块”一词,原指电子计算机软件中,一个具有独立执行某种功能的程序单元。一个大型软件可以分解为多个模块。高中课程方案使用该词,笔者理解,大概就是单元或者专题之意。按照课程方案的说明,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个模块围绕某一特定主题,整合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的设置有利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方便学校灵活安排,也有利于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历史选修课的六个模块是:第一,《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第二,《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第三,《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第四,《中外历史人物评说》;第五,《探索历史的奥秘》;第六,《世界文化遗产荟萃》。对于这些模块的具体内容,史学界以及历史教育界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从课程处于实验阶段的角度来说,也属正常。再说,作为新生事物,初起有一些瑕疵,恐怕在所难免。不过,笔者认为,高中设置真正意义的历史选修课本身就是重大进步。而且,总体上看,这些选修课内容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1.专题性。作为选修课程,其选材的自由度较大,范围可以很广,举凡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以及人物评说、历史之谜等等,均可进入课程。但是如果不加以选择,也容易显得芜杂。新的高中历史选修课内容的选材范围比较广阔,但是,这些内容在设计成模块时,一般都经过精选或浓缩,围绕集中而专一的主题加以组织。如,《中外历史人物评说》模块,关于古代中国的政治家,选了秦始皇、唐太宗、康熙帝三人。《探索历史的奥秘》模块,有关中国古代遗址,列出三星堆遗址和二里头文化遗址。这些都比较典型。由于对这些专题经过了“加工处理”,其内容就显得比较清晰,适合高中学生的口味和接受能力。
2.灵活性。也就是弹性。应该看到,历史上某些时期也有开设选修课的要求,但因教学内容不明确,导致不便操作而无法实行。此次开设选修课吸取了这方面的教训,从《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来说,六个模块的教学内容明确具体,并且,对每个学习要点需要达到的教学目标,还用“了解”“知道”“简述”“分析”“探讨”等一些行为动词表示程度。同时,它在保证统一的基本要求前提下,又给课程实施留下比必修课更大的空间和余地。如,选修课教材编写,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关知识;教学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史学研究和考古发现的新进展,随时调整有关部分;还可以穿插补充一点地方史的内容。这都是灵活性的表现。
3.针对性。高中各科选修课程都注重“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内容,增强与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学生经验的联系”,突出针对性。历史选修课内容的针对性,大致表现为这么几个方面:一是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如,改革开放是当今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模块就从雅典的梭伦改革谈到日本的明治维新,又从中国的商鞅变法介绍到清末的戊戌维新。通过学习历史,使学生了解改革的复杂性与多样性,科学地认识和评价改革,进一步理解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意义,从而增强对社会的历史责任感。二是针对国际上的一些热点问题。如,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模块就通过对近一百年来世界战争与和平运动的发展脉络和重要的历史现象、人物的介绍,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和平、关爱人类的正义感,从历史经验的总结中提高保卫世界和平的自觉性。三是针对学生的探究心理。如,《探索历史的奥秘》模块就力求满足学生对“历史之谜”的探究欲望,培养学生探索历史问题的兴趣,了解考古发掘及研究工作的基本常识,这些内容不能说必修课中一点没有涉及,但在相对比较严谨、注重体系完整的必修课程框架内,难以集中这么多针对性强、有的可能还不是成熟的知识内容,而选修课则可以发挥其“短平快”的特长,及时地将这些内容反映到高中历史教学中来。
4.闲暇性。当下,“闲暇”“休闲”已经成为社会热门话题。闲暇.源自拉丁语,泛指在劳动之余获得许可进行的活动。柏拉图曾把闲暇理解为四层含义,即“空闲”“从活动中获得自由”“一种自由状态”和“休闲的状态”(注:冯建军、万亚军:《闲暇及闲暇教育》,《教育研究》,2000年第9期)。现代社会,随着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化,人们在工作和学习之后,渴望身心调剂,享受“休闲的状态”。历史作为人文学科,本身就具有满足人们在闲暇时间充实精神生活,从书中获得愉快享受的功能。新的高中历史选修课,选材注重基础,并不深奥;而且多选比较轻松的,或者雅俗共赏的,可供学生在闲暇时间也有兴趣谈论的历史话题。如,“玛雅文化中的未解之谜”“米开朗基罗、拉斐尔和贝尔尼尼的成就”“北京明清故宫、颐和园和皇家陵寝等古建筑”“山西平遥古城、安徽古村落”等等,这些都具有较强的休闲性,某种程度上成了“闲暇历史”。

选修课程不是必修课程的陪衬,更不是附庸,选修课程与必修课程具有同等的价值。在一定意义上讲,选修课程对于学生的个性发展,有着更重要的作用(注:吕达:《关于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的思考》,课程教材研究所:《课程改革整体论》,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然而,课程设计固然重要,要达到预期的目标,关键还要靠实施。高中历史选修课如何实施,值得历史教育界高度重视。这里谈几点个人的认识。
首先,是教材问题。教材是教学内容的重要载体,是课程实施的基本依据。必须看到,与高中历史必修课教材相比,历史选修课教材的编写、出版以及选用等环节有不少问题亟待研究解决。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公布的2000年统计数字,我国普通高中在校生1201万人,初中生6167万人,高中生人数仅为初中的1/6,教材需求量显然不能与初中相比,此其一。其二,新的高中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历史课在不少人看来又是所谓的“副科”,这样,许多选修课大概只有部分将来准备报考文科专业的学生来选。再者,历史学科的这六个选修模块很可能会出现选课不平衡的情况,有的模块选的人多,有的模块选的人则少。那么,选的少的模块,其教材的出版、选用会遇到更大的麻烦。这种情况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因此,在教材的编写、出版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诸多问题,特别是历史选修课教材,相对需求量较小,编写难度亦较大,加强对历史选修课教材的编写、出版的研究,我认为也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是师资问题。建立一支选修课的教师队伍,是上好选修课的必要条件。选修课教师从何而来?最主要的还是由各校现任高中历史教师担任选修课的教学。但由于选修有六个模块,加上必修的三个模块,共有九个模块,相当于九门课程。工作量大,任务重;而且涉及的知识面宽,新内容多。在这样情况下,对有些选课人数少的课程,“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规划集中本地区各校能担任选修课的教师,组织巡回教师队伍,互通有无,相互支援”(注:课程教材研究所:《20世纪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课程(教学)计划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必要时甚至可以聘请本地大专院校的教师担任选修课兼职教师。当然,主要应立足于整合本校的教师队伍。还有,就是加强新课程的师资培训,特别是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附带说一句,对目前一些地方进行的新课程培训,笔者实在不敢恭维。其问题,最突出的有两点:一是多头管理。比如“基教”部门要管,师资部门要管,教研部门也要管,各搞各的培训,缺乏统筹安排,必然会出现一些“空白地带”。二是应付了事。不少培训单位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有的为了减少成本,只搞一点通识培训,内容缺乏学科针对性;有的随便拉个专家来做个报告,一两天也算培训过了。应该说这些做法都是不合要求的,亟待加以改进。
再次,是教学问题。上个世纪90年代,原国家教委曾在一份文件中指出:“为了保证选修课的落实和开课质量,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选修课教学的研究,改进教法,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注: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课程教材研究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研究与实验》,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历史学科也应加强对选修课教学问题的研究,可惜目前这方面的成果甚少。笔者翻检了《历史教学》《历史教学问题》等刊物近年发表的有关历史选修课的文章,发现为数不多的几篇文章,大多是谈校本历史选修课程设置经验的,对国家规定的历史选修课程如何施教问题,几乎没有涉及。不过,有几点可能是共同的,如,历史选修课要“让学生轻松愉快地学”,“要随着时代及学生的要求进行及时调整”(注:陶建萍:《高中历史选修课教学的探索》,《历史教学》,1998年第12期),可以灵活地结合本地、本校的课程资源,充实教学内容。另外,学习评价也可以更多地采用历史习作、历史调查等质性评价方法等。
当然,以上所说,仅是个人的一孔之见。历史选修课实施起来,可能还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而且,对这些问题,很自然地会有不同的意见。这里只是抛砖引玉,希望能够更加深入地展开讨论和研究。

摘自《历史教学》,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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