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历史教科书的编写从来没有遇到过今天这么大的压力:社会与学者都给予了强烈的关注,从历史教科书和中学历史教育的发展的角度来看,我们更应该欢迎这种“关注”。实际上,这些关注中更多的是批评,甚至是批判。我想我们的历史教科书编写者对于这些观点的,都不能熟视无睹。袁伟时教授的《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就是其中颇有分量的批评性文章。我们推荐这篇文章,并非完全赞成其中的全部观点。当我国走向日益民主化和世界化的今天,我们历史教育(包括历史教科书)中传统的一些思维模式是否应该修正?读了这篇文章,我们会不难得出答案。
再按:关于袁伟时先生文章中的一些论述,特别是史料的运用等,一些网上历史爱好者在阅读后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同时认为袁先生的历史价值观值得商榷。真理越辩越明,相信在争鸣中我们都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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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时: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
中山大学
21世纪的中国人,面对的是顺之者昌、逆之者困的全球化趋势。与此同时,中国的现代化事业进入了关键时刻。在这个年代,决定公民和国家发展成败的最重要条件是制度环境,但公民的心智状态对自己乃至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也十分巨大。
20世纪70年代末,在经历了反右派、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三大灾难后,人们沉痛地发觉,这些灾难的根源之一是:“我们是吃狼奶长大的。”20多年过去了,偶然翻阅一下我们的中学历史教科书,令我大吃一惊的是:我们的青少年还在继续吃狼奶!
“以史为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名言。屈辱、挫折、兵连祸结、前仆后继,一部中国近代史蕴藏着多少血泪和经验教训!我们有责任将历史真实告诉我们的青少年,让他们永志不忘。这是帮助他们成为现代公民的必由之路。如果天真纯洁的孩子吞食的竟是变味乃至有意无意假造的丸丹,只能让偏见伴随终生,甚至因而误入歧途。
现在是正视我们自己的历史教科书问题的时候了。现从几个具体的历史事件谈起。
火烧圆明园是不是无法避免的?
火烧圆明园是英法侵略军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事情为什么会弄到如此地步?140多年过去了,我们理应冷静地考察双方的应对得失,吸取教训,让各国人民更好地共处。这一事件是“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恶果之一。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室编著的《中国历史》第三册,是被普遍采用的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它是这样评述这次战争的:
一、关于战争起因。
这部教科书写道:“1856年3月,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潜入广西西林地区胡作非为,被当地官吏处死。这就是所谓的‘马神甫事件’。后来,法国以此为借口,伙同英国发动侵略战争。同年10月,广州水师在中国商船‘亚罗号’上,缉捕了海盗和水手。英国领事无端干涉,硬说‘亚罗号’是英国船要求中国方面释放被捕的人,并向英方赔礼道歉。两广总督叶名琛怕事态扩大,释放了被捕的水手,但拒绝道歉。这就是所谓的‘亚罗号事件’。1856年10月,英国首先挑起战争,炮轰广州,第二次鸦片战争开始。”
这里说的亚罗号事件大体符合历史事实。至于杀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Auguste Chapdelaine),至今仍是一笔糊涂账。马氏是1856年2月29日被广西西林代理知县张鸣凤所杀的。直至法国公使查问,张鸣凤仍然矢口否认,说根本没有这回事。致使广西按察使和两广总督到了1858年初还信以为真,据此回答法国公使和上奏朝廷。
1844年10月订立的中法《黄埔条约》规定,法国人只准在五口通商的双方“议定界址内”活动,“法兰西无论何人,如有犯此例禁,或越界,或远入内地,听凭中国官查拿,但应解送近口法兰西领事官收管;中国官民均不得殴打、伤害、虐待所获法兰西人,以伤两国和好。”
马氏1842年起,便到西林传教,《黄埔条约》订立后仍不离开,这是违反条约的错误行为。但把他处死,显然是西林地方官员的行为,违反了应把拘捕的法国人解送领事的条约义务。直至现在人们仍无法确定马氏确有该处死刑的哪些罪。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观点,中方无疑理亏。教科书对此事的评述是不准确的。
还要指出,教科书只字不提引发这次战争的两条根本原因:一是英国政府要求清政府忠实履行《江宁条约》的规定,其中重要一点是让英国官员和商人可以自由进入广州城。让洋人进城,现在看来,完全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当时在五口通商的其他四口尽管也有过大小不一的纠纷,但都一一化解,没有酿成巨祸。惟独在广州,却惊动朝野上下,闹得天翻地覆,开各地反入城斗争的先河,历时十多年无法解决,直至兵戎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