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新课】
先从罗马建城由来的传说,导入本课学习,据说古罗马城的建立者叫罗慕路斯,他的外祖父本是台伯河畔的一个国王,但被奸人所害,失去了政权。罗慕路斯和他的双胞胎弟弟也被扔到台伯河中,以防止长大后复仇。当时,台伯河正在泛滥,汹涌的河水并没有冲走装着双生子的篮子,反而把篮子冲到岸边。孩子的哭声吸引了正在河边喝水的一只母狼,他奔到孩子们身边,不仅没有伤害他们,反而慈爱地舔干双生子的身体,把他们带回山洞,用自己的奶喂养他们。一位牧羊人发现了这对孩子,就把他们带回家中抚养。等到双胞胎兄弟长大后,他们了解了自己的身世,打败了奸人,为自己的外祖父报了仇,然后建立了自己的城市国家——罗马,罗慕路斯成为罗马的第一个国王,这是关于罗马建城的传说,这件事据说发生在公元前753年4月21日,古罗马人把这一天作为开国的纪念日。到公元前509年,据说罗马城邦的最后一个国王小塔尔文非常残暴,人们推翻了他的统治,不再实行君主制,而实行贵族共和制,罗马由此进入到法制时代。
【教学过程】
一、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同学们在初中所学习的古罗马则侧重于其历史发展的过程,讲述了罗马从起源到帝国建立,再到西罗马帝国灭亡的基本史实,不太强调其政治制度的演变和法律的制定,但好处是可以为我们今天的学习罗马法制发展的变化过程提供一个良好的背景知识。
先给学生讲清楚罗马法的概念。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奴隶制共和国形成至公元7世纪拜占廷(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的罗马奴隶制法。包括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它随着罗马国家由共和国到帝国、从帝国分裂到东罗马发展而演变,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然后教师讲清罗马法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过程。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奴隶制共和国形成后存在着平民与贵族的斗争,虽平民不断争取自己的权利。但是早期罗马国家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这个时期的罗马法律具有什么特点哪?公元前6世纪以前罗马法制的特点是不成文法(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本身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当时罗马没有成文法,处理诉讼只依习惯法,习惯法本身就很模糊,贵族法官又操纵着法律的解释权,贵族祭司控制着复杂的法律程序,他们得以利用职权袒护贵族,欺压百姓。贵族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为保护贵族特权提供了方便。
在共和国早期,贵族利用手中的权力,只为自己着想,不维护平民的利益。平民们坚持斗争,要求编纂成文法典,经过平民们不懈的斗争,到公元前451年罗马制定颁布了一部成文法,它被镌刻在12块铜牌上,悬挂在罗马广场的中央,史称《十二铜表法》,这部法令基本是过去习惯法的汇编,但使得贵族再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解释习惯法。公元前五世纪中期,罗马制定了著名的十二铜表法,这被视为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在此之前,习惯法是口耳相传、含混不清的,司法官吏适用习惯法时任意曲伸,平民深受其害。十二铜表法的出现,使刑事诉讼中的定罪量刑和民事诉讼中的裁决有了确定和公开的法律条文作为准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断。十二铜表法是罗马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重要标志,是罗马法发展的基础;而罗马法对后世尤其是欧美国家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2.公民法到万民法
讲清楚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成为公民法。具有明显的狭隘性。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适应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称为“万民法”。让学生清楚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罗马公民,后者是罗马的一切自由民。转变的原因是什么?让学生归纳、阐释。概括为罗马在长期的扩张过程中,被征服者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不受公民法保护;版图的不断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使原有的法律无法解决。并给学生讲清楚这一变化过程是伴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而进行的。罗马共和国时期,就开始对外扩张,到公元前3世纪早期征服意大利半岛的其它民族统一了意大利半岛。随着罗马的日益强大,罗马不断对外扩张,到公元前1世纪成为地中海地区的霸主。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尽量把自己的政权用合法的外衣掩盖起来,因而在国家制度上仍保留着共和的称号,但他不仅自称“元首”还接受了元老院奥古斯都的封号,屋大维的元首制实际上就是披着共和制外衣的君主专制。之后的罗马保持了近200年的和平与发展时期。在此期间帝国的皇帝们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他们颁布的法令成为罗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为巩固统治,帝国对各行省上层人士大量授予公民权。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这样原先的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失去实际意义。
330年,君士坦丁把首都迁到拜占庭,定名君士坦丁堡,号称“新罗马”,为东西分治创造了条件。公元395年,罗马帝国终于分裂为东西两部,即以君士坦丁为首都的东罗马帝国和以罗马城为首都的西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于公元476年被北方的哥特人所灭,而东罗马帝国则又存在了近千年。
3.《民法大全》
从东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二世起,官方开始编纂法典。到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期间,它设专门委员会收集、整理帝国的习惯法,编纂出版了《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它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的完备,而罗马法也成为世界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查士丁尼则因编纂该法典成为历史上顶顶有名的东罗马帝国皇帝。
补充材料说明《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意义。“查士丁尼皇帝以集罗马法律之大成而著称于世,他所编纂的法典在他即位期间得到了实施。《查士丁尼法典》保留了罗马在法学上天才性的创造成果,后来成为欧洲许多国家制订法律的蓝本。也许没有哪一部法典对世界有这么持久的影响。”《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罗马法的总结,对后世影响深远,其中《查士丁尼法典》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完备阶段。
最后指出《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和《查士丁尼新律》合称为《民法大全》,《民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
二、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先向学生交代罗马法从内容上有广义法和狭义法的区别(狭义法是指罗马公民法;广义法是指通行于罗马帝国统治地区的全部法律);从形式上可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从结构上分包括公民法和万民法;公民法是属于罗马公民的法律,也包括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法。
然后给学生讲清楚在《十二铜表法》制定之前,罗马使用的是不成文不公开的习惯法,而这使司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具有很大的任意性,便于对平民进行司法镇压。在这种情况下,罗马平民奋起斗争,要求制定明确的成文法,并公布于众,最终迫于平民的压力,罗马元老院制定了《十二表铜表法》。《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国家的第一部成文法,它主要是对前一阶段罗马习惯法的总结,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它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从中可见该法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还规定了极为严酷的债务奴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