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落实到人。要心系群众,顾全大局,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不留死角,保证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引导企业健全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我县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三)加大查处力度
各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整顿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等典型案件,有关部门要出具相应的鉴定结论或认定意见。
(四)加强信息沟通
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将整治信息、数据,检查和监测情况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从2009年6月1日起,信息报送实行专人报,普通信息一月一报,重大信息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整顿小组要组织开展对各乡(镇)、各部门集中整顿情况的指导检查和全面评估,定期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结束之前,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
(五)加强监督检查
在食品安全整顿过程中,县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县整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组织联合督查,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整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监管部门中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
(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整顿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人民团体、学校和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所采取一系列措施,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为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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