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铁教授早年师从李埏先生学习唐宋经济史,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就不时有精湛的专题论文发表,获得同行的肯定与好评。这本《唐宋分家制度》原是他几年前在南开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博士论文,关于这个课题,他其实已经有一系列成果出版,包括《家产继承史论》、《户等制度史纲》和《宋代家庭研究》,在我主编的《中国家庭史》中,他还承担了第三卷(宋辽金元时期)的撰写;现在这本《唐宋分家制度》是他的第四本个人专著。根据我的了解,这也是他最下心力的著述之一,前后数易其稿。
作者在这本书里提出了一个十分有意义的问题,即分家究竟意味着什么?一般人理解为财产的析分,而作者认为最主要的乃是家庭门户的传承。家庭门户如何传承呢?作者认为有三种传承方式,即男性子嗣继承人、女性继承人、养子继承人,不同的继承人的分家过程及继承门户的意义都有差异。在儿子析产承户部分,本书分为多次析分与一次析分两种不同情形,前者指父母在世之时已经分家另过,后者指户主生前从未分家的状态,对诸子财产析分的意义以及分家后各个小家庭之间的亲情关系和责任也都有所讨论。女儿财产继承问题,过去也有一些讨论,但缺乏专门的系统研究,本书把这个问题分成两个方面来讨论,首先是在有男性子嗣的家庭中,女儿间接继承娘家家产的主要方式是获取奁产陪嫁,这个问题费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中已经有所讨论。获取奁产陪嫁,就是在诸子平均析产方式中给女儿留下的间接参与娘家家产分配的主要方式和机会;在女儿直接继承家产的场合,则变成了招婿入赘的问题。这里,作者还注意到了女儿继承家业后与本宗族中堂兄弟之间的关系问题。关于养子继承家产的问题,作者从选择嗣子范围、立嗣的手续和文书格式、立嗣继产和门户传承等方面,详细考察了立嗣制度的各个环节,还涉及到社会学上的拟制血亲制度。我们可以说,本书对于唐宋分家制度的研究,不仅总结了前人的研究成果,而且为后来研究该问题的学者提供了一个全面讨论的学术基础,提供了一个全面认识我国历史上分家制度的框架。
家庭史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问题,至少需要从经济史维度、社会史维度和法制史维度进行讨论,从以上的简要介绍中,可以看出,作者在本书中恰恰关注到了这样三个维度。当然,本书只是选取了家庭史研究中的一个侧面,题目相对比较“小”,全书讨论的问题集中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