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北京市文物局再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集中检查。从披露的整改材料显示,目前,全市54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文保单位,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但是都没有完成彻底整改。
71家单位被令限期改正
自2005年底至2008年,北京市文物局分三批公布了54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的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并加强督促其整改;对涉及的71家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依法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几年来,整改工作有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单位对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指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了研究,着手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设专人负责其整改工作。送交整改材料110余份。
因涉及居民 整改易搬迁难
对于涉及多个单位共同使用,或涉及腾退、搬迁居民、拆违等情况较复杂、整改难度大、资金落实有困难的,大多数单位都能够以积极的姿态,努力寻求解决的办法;积极制定整改方案,争取上级单位或社会有关部门的支持。
除了申请资金需要较长的审批时间外,所有单位都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例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对广大住户加强安全教育,组织人员对易燃物进行及时清理,并派人巡视;完善电路、消防、避雷设施方案;拆除非文物建筑;修缮文物建筑等。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安全隐患问题中,绝大多数涉及居民居住、搬迁腾退问题,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
近年中央单位腾退仅占5%
此前,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大力推动首都功能核心区文化发展的意见》提出,“十二五”期末,具备利用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完成修缮腾退工作。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文保单位腾退的期限。
据统计,近年来,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全部或部分腾退的有40余项,属于中央单位系统的只有3项,仅占全部腾退项目的5%。
北京市文物局曾建议,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制订《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占用单位整治腾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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