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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以理杀人”说评析

时间:2010-12-28 11:22:28  来源:不详
是,清代统治者为压制异己﹑禁锢思想起见,继续大肆推崇程朱理学,将其树立为官方的正统学术。康熙时以“卖友”而著称于世的“理学名臣”李光地,奉承清朝的统治是“治统与道统合一”。此后,清代诸帝如雍正﹑乾隆等便俨然以“君师合一”的“圣君”自居,在“天理”的名义下行其苛酷之治术。理学在清代已不成学术,而沦为帝王驾驭臣民的统治术,在这样的情势下,戴震以考证字义的形式痛诋理学,直斥“今之儒者”“以理杀人”,无疑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

 

  戴震认为,先秦儒学之“理”不同于宋明理学之“理”。在先秦儒学中,“理”是事物之条理和秩序,“理”和情感﹑欲望融合为一体,在一定意义上,情感和欲望的合理满足就是“理”的表现,这也就是古代圣贤能“体民之情,遂民之欲”的主要原因。宋明理学的“理”则是抽象的先验原则,与现实世界漠不相关,更与人的情感﹑欲望直接对立。宋儒将这种“理”百般比附,号称是直接孔孟心传,但实际上只是道家庄学“真宰”和佛学“真空”概念的变形和化身。宋儒之“理”既不与实际事物相关,也就没有一定的尺度和标准可以遵循,充其量只是出于个人胸臆之私的“意见”而已。在一个“意见”充斥的世界里,人人宣称自己掌握了“天理”,贵以责贱,尊以责卑,长以责幼,而贱者﹑卑者﹑幼者则含冤莫名,毫无申诉的余地。宋儒之“理”名为道德原则,其实“严于商(鞅)﹑韩(非)之法”,宋学“以理杀人”也就是题中之义了。

 

  ●如何正确认识戴震的“以理杀人”说

 

  戴震对宋明理学的批判鞭辟入里,影响深远。至今还有人根据戴震的“以理杀人”说,认定理学是中世纪思想的残余,应该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但是,这一看法不利于认识戴震思想的全貌。

 

  戴震批评宋儒,并不说明戴震的思想与宋学毫无关联。与戴震同时代的浙东学派史学家章学诚就指出,戴震之学是“朱氏(朱熹)数传而后起者”。后起者却要批评先行者,这其中的道理,除了章学诚所说的“心术”(汉宋学的门户之见)之外,恐怕主要还是愤慨于明清时期的官学化理学对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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