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今天,民间信仰自然应该纳入非遗范畴,但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对纳入非遗的民间信仰内容应该有所选择。笔者认为,民间信仰的传统性、伦理性与濒危性是应该考虑的文化标准,对于当代社会民间信仰的重建在总体上要持积极扶持的态度,以实现建设共有精神家园的目标。
民间信仰在中国历史社会中的境遇
民间信仰是民众对待自然社会的一种精神态度,“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在民众中自发产生的一套神灵崇拜观念、行为习惯和相应的仪式制度”。民间信仰对象广泛,大体可分为祖先信仰、神祗信仰与鬼灵信仰等。所有的民间信仰从根源上看都是要维护人的生命的正常过程,如祈福与消灾避祸,虽然具体的表述方式可能千差万别。
民间信仰长期传承于民间社会,它虽然也不断地成为上层社会精神信仰的来源,但总体上看,民间信仰因为其原生性与民众生活的密合性,以及存在状态的弥散性,始终与上层的精神信仰有着显著差异。从历史情况看,愈是儒家信仰坚定的人,对待民间信仰的态度愈不宽容,他们以“辨风正俗”“移风易俗”的旗号,整顿、改易乃至摧毁不符合当时国家意识形态的民间信仰。
其实,民间的信仰传统很难改变,如江南著名神灵蒋子文地位的浮沉就是典型事例。据《搜神记》记载,蒋子文本来是东汉时期的一个小县尉,死后被老百姓奉为神。吴王曾下令禁止,结果发生大火,吴王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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