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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中的国家认同观念

时间:2011-01-23 15:57:01  来源:不详
国成立后,高扬“中华民族”的旗帜

 

    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华民国的建立,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掌握了政权,形势的变化促使孙中山进一步思考国家的统一和多民族一体化的问题。从民族革命到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将国家认同与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多元一体化认同相结合,这正是孙中山建国后的思路。

 

    中华民国建立后,孙中山主张中华民国应当是一个新的、由大中华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亦同此。”(《全集》第二卷,第2页)五大族内部,尤其是与汉族之间实行平等原则,不仅是“为一人”,而且要“成一家”,“满、蒙、回、藏之待遇,与汉人平等”(《全集》第二卷,29页),“今者民国成立,政尚共和,合汉、满、蒙、回、藏而成一家,亦犹是一族”(陈旭麓、郝盛潮主编《孙中山集外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7月版,第56页。后引简称《集外集》,不再注明版本)。孙中山还将之付诸《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该约法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全集》第二卷,220页),这说明孙中山的五族共和思想已经延申到了法律与制度层面。

 

    孙中山还主张消除国内各族间的名称与界限,认同于融合各族的中华民族。孙中山的这一思想有一个逐步形成和明确的过程,即将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一体化发展,过渡到超血缘、种族而以国家为范围的民族多元一体化,也即将民族认同与新的共和国家认同相结合。在建国之初,孙中山曾主张以汉族为主体实行超血缘的种族同化政策,以达到民族与国家的同一。如1912年3月,由孙中山起草的《中国同盟会总章》规定“实行种族同化”(《全集》第二卷,160页)。其种族同化的办法是民族间杂居和推行文化政策。尽管以后孙中山仍然坚持五族共和的主张,但以汉族为中心实行种族同化政策,与他一直坚持的五族平等并非没有矛盾,并且以汉族为中心的大汉族主义难以达到民族国家认同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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