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吸纳世界近代民族国家的思想后,孙中山于1919年提出了融合国内各族而成一中华民族的思想,“夫汉族光复,满清倾覆,不过只达到民族主义之一消极目的而已,从此当努力猛进,以达民族主义之积极目的也。积极目的为何?即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冶成一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斯为积极之目的也。五族云乎哉。夫以世界最古、最大、最富于同化力之民族,加以世界之新主义,而为积极之行动,以发扬光大中华民族,吾决不久必能驾美欧而为世界之冠。”(《全集》第五卷,第187—188页)1921年,孙中山进一步指出:“吾国今日既曰五族共和矣,然曰五族,固显然犹有一界限在也。欲泯此界限,以发扬光大之,使成为世界上有能力、有声誉之民族,则莫如举汉、满等名称尽废之,努力于文化及精神的调洽,建设一大中华民族”。《集外集》,29页)如果以1919年为分界线,那么孙中山的民族革命的目标发生了一大转化,即由五族的平等、共和向一个强大、繁盛的中华民族的积极目标转化。
孙中山是一位坚定的爱国主义者,他一生奋斗的目标是“使中国成为一个统一、完整的国家”(《全集》第五卷,527页)。但统一国家内民族融合与相互认同又是其存在的前提,其思想基础就是一种新的中华民族的共和精神。这种民族的共和精神应当抛弃过去华夏民族狭隘的家族、宗法团体与小血缘思想,以国家和大民族精神为重。他说:“中国的人只有家族和宗族的团体,没有民族精神,所以虽有四万万人结合成一个中国,实在是一片散沙,弄到今日,是世界最贫弱的国家,处国际中最低下的地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的地位在此时最为危险。如果再不留心提倡民族主义,结合四万万人成一个坚固的民族,中国便有亡国灭种之忧。我们要挽救这种危亡,便要提倡民族主义,用民族精神来救国。”(《全集》第九卷,188—189页)所以,高扬中华民族精神,以民族精神来振兴国家,并强化对民族、国家认同性的认识,是解除亡国灭种之忧的最佳途径,也是中华民族繁荣富强的法宝。
孙中山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思想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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