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孙中山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思想有以下三个重要特点:
1、主张民族间血缘、族别的兼容性以及与政治国家在外延、内涵上的一致性。在他看来,“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在新的民族国家中,各民族都不能局限在自己民族狭隘的血缘族种、种姓范围内,而应当在一个国家的大范围内形成一种新的民族主义,这就是应当泯灭过去汉族宗法制度中的“小血缘”家族、宗族思想意识,而以超越血缘种族的民族多元一体化格局,合小族为大族,发展成为一个强大的中华民族。只有树立了这样的民族思想与意识,才能合各族力量于一体,振兴与保持国家与民族的繁荣、团结、稳定。
2、强调国家在民族发展中的屏障与安全作用。在孙中山看来,“我华人今日乃亡国遗民,无国家之保护,到处受人苛待。”所以,新的中华民国应当是各民族融合、发展的外在保障,是“卫国”与“保种”相联系的主权国家。而防卫帝国主义的侵犯,保持国家领土的完整、民族的团结,是国家应当承担的职责。所以,民族主义与国家主权在认识上应当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民族主义与国家认同应当在一个层面上统一起来。
3、重视中华民族传统精神在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中的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看来,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并不是汉族自己的单一文化传统,而是融合了中国境内各民族的优秀文化集合而成。因此,民族与国家认同的一致性要在民众的思想中持久地建立起来,就必须要继承与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精神,培养优秀的道德文明。同时,在孙中山看来,中国的道德文明是远远超越西洋文明的,“人民受四千余年道德教育,道德文明比外国高若干倍”。所以,他期望通过继承中华四千余年的礼义仁爱诚等道德规范,来提高民族精神素质,提高民众的国家意识、民族自信,由此凝炼出一种民族精神,形成一个共同的超种族文化理念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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