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自晚清之后,治法百弊丛生,政教之学因之败亡。民国之初,学制重建,于是学术范式变换,四部之书,成为七科之学。本来,中国学问重于合,多指向身心性命,典章制度。而西方现代学术重于分,多以某一角度对思想学术进行系统化的分析。以分别之眼光,看待和合之学问,一方面固然有利于对传统学术进行条缕化的分析,但一方面也导致学术之全体大用被肢解在不同的学科之中。尤其是从胡适发起整理国故运动之后,学界主流,皆把四部之书对象化为材料,以西方学科研究之。延续至今,“学科化”已经成为我们认识传统学术不言而喻的自觉意识,在这种意识的支配下,当代学人普遍失去整全性的认识经典、阅读经典的能力。与此相应的是,现代学术分科把各种传统的写作体裁都打散,纳入新的视野之中。例如学案,便不是被当做学案来研究,而是被当做毫无系统的材料汇编。其结果,是只见材料,不见编者。而陈祖武教授的《中国学案史》,便是回到中国自身学术传统,对学案这一学术体裁进行整全性研究的尝试。
“学案”是古代重要的著述体裁。在华夏学术系统中,有意识地进行自觉的学术总结,殆有三次。第一次是战国秦汉时期,诸子之书,多有述评他家别派的篇章,如《庄子》中的《天下篇》,《荀子》中的《非十二子》,《韩非子》中的《显学篇》等,王遽常《诸子学派要诠》已综述其要。第二次是“学案”体的兴起,自朱熹《伊洛渊源录》开其端,至黄宗羲《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成其规模,绵延不绝。第三次是现代学科中的“哲学史”,“思想史”,这种思想总结方式仍然是今天的主流。
其中,战国诸子的学术总结,已经成为我们今天认识战国思想的重要材料。而“学案”体,则被纳入不同学科之中,例如《宋元学案》、《明儒学案》乃哲学史的材料,《国朝汉学师承记》、《汉学商兑》是清代学术史的材料。这种研究方法,并不是把学案当学案,而是把学案当其他学科的材料进行研究。这样的“外在式”的研究有一个重大的弊端:学案本来体现的是编撰者个人的思想,却被当成了机械罗列的材料汇总。
但事实上,时势有古今之别,学术亦有古今之异。古人编书与今人不同。现代学术讲究所谓客观性和科学性,要求研究者置身事外,对研究对象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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