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教授最重要的贡献,在于揭示了内务府在清朝历史中所具有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她的研究告诉我们,内务府并非很多人以为的那样,仅仅是一个为皇室打理某些私人事务的机构,至少在乾隆时期,由内务府掌控的商路贸易和财政,已经直接影响到朝廷的重要经济决策,与中央王朝的边疆治理以及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也息息相关。内务府的活动与作用,已经成为理解乾隆朝皇权统治的一个关键性因素,甚至成为理解乾隆朝统治特点的钥匙之一。迄今为止,除了赖教授,恐怕还没有其他治清史的学者,能够以这样扎实的史实,不可辩驳地向我们展示这个问题。
本书第七章“从高朴案看乾隆朝的内务府与商人”,就是她对内务府系列研究的一个成果。我认为是本书中最精彩的一个段落。正如作者列举的那样,高朴私采盗卖新疆玉石案是很多学者都有涉足的问题,但基本上都是站在清朝官方的观点,评述高朴和新疆官员朋比为奸,互相勾结,私采且盗卖玉石等种种贪污腐败的行为。很多人只看到高朴个人行事的缺失,却未曾注意此事的背景,这个背景是什么?赖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那就是内务府与商人在新疆贸易上的竞争,再说得具体些,就是皇帝从商人手中的争利过程。
内务府在新疆开展的贸易并不仅玉石一种,还有丝绸、茶叶、瓷器等等,类似的与商民争利行为也无处不在,而之所以偏偏对高朴买卖玉石一案绝不容忍,赖教授认为,这是因为自古以来,“山泽陂池之税”就属宫中财政的一部分,贵重的物资只有皇帝才能专采专卖,清朝尤其如此。而皇室一旦剥夺了工商业中最有利的部门,变私营为官营,商品经济自由发展之路便被堵塞。高朴案的结果正是如此,乾隆皇帝借由此案整肃新疆贪官污吏,山陕商人蒙受极大损失,除了断绝苦心经营出来的商贸路线外,财产亦纷纷流入内务府。估计皇帝得银数竟高达百万两。
这深刻揭露出乾隆皇帝以“惩贪”为名而以抢钱为实的真实嘴脸。赖教授又进一步解释,乾隆时期欧亚贸易频繁,乾隆皇帝感觉到中外贸易带来的利润,因而派遣内务府包衣,采取种种手段为皇室谋利,许多士绅家族亦上行下效,成为一时风气。孟子有曰:“君不可以言利,若是夫君欲利则大夫欲利,大夫欲利则庶人欲利,上下争利,国由危矣”(梁惠王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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