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超[注: 梁启超(1873.2.23—1929.1.19),字卓如,号任公,又号饮冰室主人、饮冰子、哀时客、中国之新民、自由斋主人等。]痛感于权势操纵法律使中国丧失了走向光明的机会:
最可痛者,司法官(检察长)对于破坏司法的命令,为什么奉行唯谨?国会两院中,我总以为明白有血性的人也还不少,为什么会把千夫所指的阁员多数同意?中国人对于法律观念本来很薄弱,现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机关合力蹂躏法律,岂不是明白告诉人说:“法律是装饰品,可以不算一回事”吗?岂不是明白告诉人说,“法律专用来摧残弱者,凡属有权力的人都绝对不受法律拘束”吗?经这一回,真可以说是法律完全破产!(《梁任公对于时局之痛语:法律破产、代议政治破产》,1923年)
梁启超指出法律和政治“完全破产”的根源是“法律专用来摧残弱者,凡属有权力的人都绝对不受法律拘束”。近代[注: 近代,是指中英鸦片战争开始(1840年)到五四运动(1919年)这中间的一段时间(1919年到1949年为现代,1949年以后为当代).-jindai]起步的中国制度转型为什么落得如此结果?如果我们希望能够回答这个问题,那么弄明白“有权就有法”的“王法”制度何以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就是必要的工作。
(作者:王毅 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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