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编剧利益受到侵害时,有人选择抗争,也有人择了沉默。张永琛坦言:“做编剧这些年,该碰到的都碰到了,其中也包括合理的权益被侵犯。我大多数时候都选择了容忍。当然,容忍其实就是在纵容,可自己要去维权,又实在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
对此,多年来一直在为编剧权益奔走的王兴东感慨道:“许多编剧,从入行起,就没有做好法律准备。大家应该学习《著作权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这三法。因为没有保护就没有创造,没有维权就没有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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