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国学文化 >> 正文
中国非遗保护的国际成就…
冯骥才:一半“非遗”项…
中国非遗保护的国际成就…
中国非遗保护的国际成就…
中国第一皇帝秦始皇和臣…
反思中国史学传统:史学…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传播…
汉唐石刻:中国式的纪念…
汉唐石刻:中国式的纪念…
第三届成都国际非遗节将…
最新热门    
 
中国非遗保护的国际成就(3)

时间:2011-05-27 11:16:54  来源:不详
报告符合教科文组织有关撰写要求和规范,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我国批准《公约》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该报告中文总字数达12万字,英文译文达[注: 历史人物个人资料 文达,原名李文达,天津人。中共党员。1937年肄业于上海美专。 经历 历任中社部上海情报局工作人员,苏北《淮海报》编辑、干校中队长,]7.5万字。

作为《公约》缔约国在国家层面履约工作的重要内容,履约报告是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对缔约国履约情况的总结及其履约能力的反映,也是对缔约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展示和说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将对缔约国履约报告进行评估,各国提交的履约报告也将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站向所有缔约国公[注: 国公 古代五等爵中有“公爵”,位第一。晋代始有“开国郡公”、“县公”之称,历代沿置不革,明以后去“开国”两字。宗室封爵,唐、宋、辽、金四代亦有“国公”之称。]开。

文化部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对组织撰写和提交我国《公约》履约报告工作高度重视。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各代表作名录项目申报单位积极配合下,中国艺术研究院专家和文化部有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报告撰写工作小组完成了我国中央政府履约报告和我国列入代表作名录项目保护情况报告初稿,并广泛征求了非遗保护工作部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

因《公约》适用于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两个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履约报告应作为我国履约报告组成部分,由中央政府一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根据“一国两制[注: 两制唐、宋翰林学士受皇帝之命,起草诏令,称为内制;中书舍人与他官加知制诰衔者为中书门下撰拟诏令,称为外制。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合称两制。]”原则,香港、澳门特区政府自行撰写了其《公约》履约报告。

履约报告总体上反映了我国批约以来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情况,特别是对政策制定、机构建设、法制建设和保护措施等方面都有较为全面、准确的介绍。同时,代表作名录项目的保护情况报告也反映了我国26个代表作名录项目列入名录后的保护情况和发展变化。

在报告撰写过程中,各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参与,提供了大量基础材料,为报告的完成做出贡献。为保证报告的整体性和学术性,文化部外联局特别邀请中国艺术研究院专家组成报告撰写工作专家组,负责报告的文字统筹,并在有关单位提供基础材料的基础上,请非遗领域资深专家审核修改。撰写工作小组和专家组共同研究探讨,反复沟通,几易其稿,最终完成了具有较高质量和水准的履约报告。

履约报告是反映缔约国履约情况的一种手段和方式,是我国向教科文组织提交的一份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