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聂荣臻一身戎装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为大家鼓劲。有人反映造反派对核潜艇研制工作横加干涉阻挠,聂荣臻忍不住发火了:“不要理他们!抓国防建设,何罪之有?就是戴手铐,这个工程我也抓定了!”
为确保科研工作顺利进行,聂荣臻采纳了刘华清等同志的建议,决定以中央军委名义发一个关于核潜艇工程的特别公函,强调核潜艇工程是毛主席亲自批准的,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冲击生产研究现场,不准以任何借口停工、停产,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8月30日那天,聂荣臻仔细地看完“特别公函”,沉默了片刻,拿起笔,庄重而毫不犹豫地签上了“聂荣臻”三个字。
“不经[注: 不经 拼音: 解释: 1.不合常法。 2.谓不见于经典,没有根据。 3.谓近乎荒诞,不合常理。 4.不禁;禁受不起。-bujing]军委常委会研究,不经主持军队工作的林彪[注: 林彪,军事家,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曾参加南昌起义、湘南武装起义。在井冈山时期先后任营长、团长、军长、军团长等职。]点头,当时已经卷进了‘二月逆流’的父亲,签发这样一份面向全国的文件,所冒的风险极大。后来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大胆,父亲想了想说:‘豁出去了。’”
后来的事实证明,“特别公函”是动乱[注: 动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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