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国学文化 >> 正文
7月4日 茅盾诞生 我国历…
历史旧址拆迁考:等到拆…
历史学者顾诚之往事
郭震旦:让历史更加好看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十…
与“史”俱进的党史工具…
重庆革命历史文献展:首…
城市,要为历史做加法
东省档案馆首次公开展出…
国博讲堂恢复开讲 历史…
最新热门    
 
历史上温情的拆迁

时间:2011-07-04 10:53:09  来源:不详
“拆迁”以足额补偿,确实能体现政府对“被拆迁户”是“情为民所系”,那份周到,那份温情,值得称道。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还有比这个更温柔的“拆迁”,不仅足额补偿,而且还能让“被拆迁户”在感动中拆迁,这事离我们不远,就发生在清顺治初年。清朝定都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后,为避免满汉矛盾纷争,皇帝决定推行满汉划城而居,于是需要搬迁城内的汉族官员和民众。顺治说:“朕反复思维,迁移虽劳一时,然满汉各安,不相扰害,实为永便。迁移补偿银勿托官员发放,汉人亲自赴户部衙门,当堂领取,务使迁徙之人得蒙实惠。”皇帝竟担心“拆迁款被官员克扣导致钱发不到拆迁户手上”,还亲自过问,如此呵护,怎能不让拆迁户心暖呢?

还有,搬迁后期,顺治又下旨:“凡迁徙之人,先给赏银,听其择便,定限半岁,岁终搬尽。”意思是,对拆迁户,先给银子奖赏,什么时候搬迁,悉听其便,不得催逼,只要在半年以内迁走就行。细节能考虑如此周到,自然让拆迁户十分感动,不到两个月,汉人便乐呵呵搬迁完毕,此事堪称“史上最温情的拆迁”!

有人说,这几个例子,属于政府征用拆迁,对老百姓那些违章建筑的拆迁,皇帝老儿肯定不会心慈手软,其实那也不一定。

《五代会要》有记载,唐明宗时,有钱、胆大的老百姓,常常占用公家的土地造房子,未经合法审批就入住。对这种现象,官府强行拆迁又怕招来民怨,但放任自流,显然不行,那该怎么办呢?唐明宗思来想去,最后颁布了诏令:“京城闲置的空地,让老百姓公开竞标购买,谁出的价格高就卖给谁,然后他就可以合法地盖房子了。”这就解决了随意占用国有土地问题。那对于那些违章建筑怎么办呢?政府则实行人性化拆迁:“委河南府估价收买”,拿着卖房子的钱,百姓可以另行购买土地和房屋。这样老百姓原本不合法的建筑,通过有效的行政手段,也就“合法”了。

如此“怀柔”,不失为“和谐拆迁”的范例,但此事是皇帝亲自抓的,北宋也有一例,是著名文学家苏东坡[注: 东坡区-东坡区位于成都平原西南边缘,地处岷江中游,是北宋大文豪苏洵、苏轼、苏辙的故乡。古称眉州。-dongpoqu]当官时抓的。北宋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苏东坡任杭州知府,调查得知运河两岸几百户[注: 百户,名称官名,金初设置,为世袭军职。 元 设百户为“百夫之长”,隶属于千户,为世袭军职,明、清为低级军官。-baihu]居民竟纷纷过界占地,建了上千间房屋。依法据理,这些违章占地的建筑物都要拆光,但苏东坡在调研后,竟和违建房屋的居民商量了一个“各退一步”的办法:可以不拆你的房子,各户可稍退后“丈尺”,留出建设运河工程必须的占地区域,然后各家根据所占面积交租钱,政府用这笔钱作为河堤的维修费。“各退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