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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9月,清朝废止绵延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注: 科举-科举是一种官员,尤其是文官的选拔制度。因以分科考试选举官员,故名“科举”。它是古代中国的一项重要发明,对中国社会和文化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2月,下达“考察政治谕”,派载泽、端方[注: 端方(1861-1911)清末大臣,金石学家。字午桥,号匋斋。满洲正白旗人,托忒克氏。1882年22岁考中壬午科举人,捐员外郎,后迁候补郎中。]等五大臣“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
1906年9月,慈禧发布立宪诏书,这是其一生可能最具重大意义的决定。慈禧同意仿照日本实行君主立宪[注: 或称“虚君共和”,是一种国家的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此举在慈禧看来,可使君权永固。
1907年8月,宣布筹备在中央设资政院[注: “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zizhengyuan],各省设谘议局[注: 谘议局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 设立时间 谘议局作为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于1909年开始在各省设立。]。
1908年8月,《钦定宪法大纲》颁布。
可见,帝国最后十年的新政改革,内容包括教育、经济、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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