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钗头凤》。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倪方六
近来,《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让大家对“离婚”的含义有了新的理解。
这个最新“解释”的司法初衷还是好的,维系家庭稳定是基本。“劝和不劝离”、“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新的解释对婚姻投机者进行了警告。比如,“婚姻致富”的可能性就小了。因为,公婆给儿子买的房产,离婚后媳妇是无份的。
那么,在中国古代[注: 中国古代 中国古代中国古代是指先秦至1840年鸦片战争的历史-zhongguogudai],离婚后妻子能得夫家的房产么?
晋代以前,中国是没有“离婚”这个词的,古称“仳离”。到晋代,“离婚”才正式出现在司法条例中。著名书法家王献之当时娶了名人郗昙的女儿郗道茂,王献之后来便是与郗道茂“离婚”而另娶的。
古代离婚程序也没有现在这么复杂,丈夫的一句话就行了。丈夫不高兴了,可以休妻;婆婆看儿媳妇不顺眼,可以叫儿子出妻。孔子的弟子曾子,仅因为老婆蒸梨不熟,就将她“出”了。
魏王曹操年轻时对婚姻也不太严肃,仅仅是一时生气,就将很贤惠的原配丁氏给休了,这才有了曹丕生母卞氏[注: 卞姓,姓氏的一种。卞姓在大陆与台湾均未进入前一百大姓,是我国当代第269位姓氏。]“转正”的机会。
但是古代离婚也有相应的规定,只有老婆不孝、不能生孩子、与人通奸、品行不端[注: 语出: (1).不正;不正派。《后汉书·陈敬王刘羡传》:“ 酺 等奏 愔 职在匡正,而所为不端。” 宋 张纲 《驳陈铸吴说差遣指挥状》:“臣伏见 吴説 陈铸 轻儇不端,皆无素行。]、有恶疾、喜欢嚼舌头、偷东西这七种情况,丈夫才可以考虑离婚,官府才可以判离,即所谓“七出”。
最典型的当是南宋著名诗人陆游与表妹唐婉离婚一事。陆唐这对表兄妹夫妻情投意合、恩恩爱爱,可是陆母不喜欢这个儿媳妇,便逼陆游离婚,理由是“不孝”。
后来,唐婉另嫁赵世诚。一次赵唐夫妇在禹迹寺外沈园遇到陆游,唐婉很意外,叫前夫为表哥,并请表哥吃了顿饭。饭后,陆游望着赵唐夫妻成双离去的背影,思绪万千啊!遂乘酒兴,在沈园的墙上写下了至今情感人间、令有情男女唏嘘的《钗头凤》。
被“出”后,女人的结局往往很凄惨。唐婉还是幸运的,离婚后找到了重情重义的好丈夫、皇室后裔赵世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