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之途以吸外资”;“不失主权”、“不用抵押”。其中,最重要的原则和前提是必须维护国家的主权,孙中山强调;“惟发展之权,操之在我则成,操之在人则亡”。为了保证在利用外资时维护国家主权,孙中山主张在借用外资时,最好不通过政府与政府之间的谈判,而是由民间公司或私人直接交涉,采用“纯粹商业性质之办法”。
以民生为底色的实业路线
在孙中山看来,发展实业的根本目的,是要解决民生问题,是“养民”,要以“养民”为本位。
孙中山是农民的儿子,来自农村,对中国底层劳动大众的苦难有着实际的了解并抱有深切的同情。因此,他力倡发展实业,最根本的目的,是想通过“物畅其流”而强国富民,拯救民众于水深火热之中,使之过上殷实、富足的日子。民生主义可以说是孙中山思想体系中最具特色的思想,而其发展实业的主张则是民生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孙中山看来,发展实业的根本目的,是要解决民生问题,是“养民”,要以“养民”为本位。孙中山指出,“资本主义是以赚钱为目的,民生主义是以养民为目的”。为了达到养民的目的,政府就必须发展与民生相关的各种实业,为老百姓提供衣、食、住、行的基本生活保证。孙中山在《建国大纲》中提出,“建设之首要在民生。故对于全国人民之食衣住行四大需要,政府当与人民协力共谋农业之发展,以足民食;共谋织造之发展,以裕民衣;建筑大计划之各式屋舍,以乐民居;修治道路、运河,以利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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