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明日报、新华网等报道,经过持续两年多的“拆迁”与“保护”拉锯战,位于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市东城[注: 东城区-东城区位于北京市城区东部,历史悠久,辽金时期已出现村落,金代为中都东北部,元代位于大都东半部。明代永乐十九年(1421年)定都北京,东城为15个坊。]区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终究没能逃脱碎为瓦砾的命运。东城区文化委解释称,此系开发单位进行的“维修性拆除”。
撇开名人故居的种种争议不谈,单就梁林故居来说,其既然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项目,就具有了合格的文物身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应当受到保护。然而,这样一座文物建筑,竟然在一无上级部门批准、二未公开通报的情况下被开发单位悄然拆除,着实令人震惊。
有关方面“维修性拆除”的结论让人不明就里。按照常识,建筑物维修一般不改变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但梁林故居已经拆得只剩下门楼上几根木房梁,主体结构已经荡然无存,岂是“维修”?而所谓“复建”的说法,同样经不起推敲。既然作为第一步的拆除都没有经过上级文物部门的批准,作为第二步的“复建”又从何谈起?未报先拆,已是僭越程序和法规,拆后闪烁其词,更是欲盖弥彰。可以说,这场擅拆梁林故居的闹剧,早已经与文物保护的要求背道而驰。
如何定性擅拆梁林故居的行为,在争议中尤为关键。从目前有关各方的表态看,开发单位声称对“违规拆除”持保留意见,文保单位急于强调如何“复建”。在此情形之下,如果不明确拆除梁林故居的违规事实,查处事件[注: 事件一般是指历史上或社会上已经发生的产生相当影响的事情。它的发生是受多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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