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鲁国的一个大夫[注: 大(dà)夫,古代官名。西周以后先秦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大夫世袭,有封地。后世遂以大夫为一般任官职之称。]叫子服景伯的,对孔子说:“你的这个学生实在太不像话了,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有力量杀了他,让他暴尸大街。”
孔子说:“我的道如果能够行得通,那是命;如果我的道行不通,那也是命。公伯寮能把我的命怎么样呢?”(《论语·宪问》)
孔子断然拒绝子服景伯的杀人建议。
公伯寮不好。但是,假如我们用杀掉他的方法来对待这样的人,我们就更不好了。因为用极端的手段,用杀人的手法来清除异己,还有比这更坏的行为和更坏的人吗?
为什么孔子不赞成人们用极端方[注: 端方(1861-1911)清末大臣,金石学家。字午桥,号匋斋。满洲正白旗人,托忒克氏。1882年22岁考中壬午科举人,捐员外郎,后迁候补郎中。]式来履行道德?为什么孔子反对用极端的手段来实现正义、维护道德?因为一切极端手段必隐含着对一种价值的破坏。而且,极端手段所蕴含的破坏性,往往指向更原始、更基本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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