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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要用法规 唯有法治能阻“法拉利们”再上墙

时间:2012-5-10 20:26:34  来源:不详

因为一个商业推广活动,法拉利被吊上了有600年历史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中华门城堡,并且在城堡上玩起“漂移”。前日,相关活动已被取消。为此,法拉利大中华区总裁道歉。中华门城堡管理所所长也被调离(5月9日《扬子晚报》)。

此事看起来已“圆满结束”了,未必!如果有关方面没有真正从维护法律的角度去认识这件事,谁又能保证以后财大气粗的“法拉利们”不再伤害“古老的城墙”?

其实,只要回顾一下这些年我国一些城市在老城改造中对文物的态度和手段,如“拆掉真古董、重建假古董”和“文物保护不力、文化传承断层”等,就不难看出这些城市在文物保护上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政府主管人员不仅“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和监管不力”,甚至把国家和人民委托他们负责管理的文化遗产[注: 文化遗产,中文在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当做自个的一亩三分地,任意“耕耘”和创收。这些认识和行为,说到底,既是管理水平问题,更是不懂法或知法犯法。同时,这也反映出我们对法拉利伤城墙这类事,常常缺乏法律上的审视、裁决和惩罚。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与权利和金钱对峙和抗衡时,文物保护法显得软弱无力。

在这方面,我们要学习日本对待城市文化遗产的法律精神和依法保护手段。到过日本的人,大都会对日本对文化遗产的呵护留下很深印象,真可谓是“心细如发”。例如,大阪古城是日本历史上著名的古城堡,入夜后,灯火辉煌的大阪古城是大阪的夜景之一。笔者原以为是大阪古城内的霓虹灯发光,走近才发现是古城四角多层探照灯照射到古城,勾勒成一个灿烂的古堡光影。据称,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内部安装电路时对古堡结构的损坏,也可预防电器失火。奈良的东大寺[注: 东大寺位于平城京(今奈良)东,是南都七大寺之一,距今约有一千二百余年的历史。741年圣武天皇下诏仿中国寺院建筑结构兴建。]完全用木料建成,已有一千多年历史,至今保存完好,甚至于[注: 甚至于 拼音: 解释: 1.犹甚而至于。-shenzhiyu]建筑物的外墙上都很干净,手摸上去竟无灰尘,因经常有人保养。日本许多寺院都在屋檐和大梁间安装了细密的网,以防鸟儿造成损坏。

日本这种对待文物的态度和做法根源于法规的制订和严格执行。早在1950年,日本就颁布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法》,对有形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民俗文化遗产、名胜古迹、文化景观和传统建筑[注: 中国传统建筑是指从先秦到19世纪中叶以前的建筑,是一个独立形成的建筑体系。中国传统建筑风格的形成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群的保护,分别作出明确规定,使得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法律得以完善,一点都不得妄动,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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