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优者”在农村体面教书、尊严生活,湖北还出台了其他优惠政策: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绩效考核时,可高于城区教师12%;给农村教师上医疗和养老保险;对在农村工作的湖北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每月发放定额补助;为新进教师、城乡交流教师建设周转房;教师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保障范畴;每年选派农村教师参加海外培训等。
湖北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告诉记者,作为一个传统的教育大省,湖北却还不是经济强省,如何用有限的资源去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湖北的经验就是坚持将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贯穿于“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始终。
探索,提升农村教师整体素质
自2004年起,湖北省教育厅围绕农村中小学[注: 小学教育一般是六年制,分三个阶段:一年级、二年级叫低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叫中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叫高年级。-xiaoxue]教师队伍建设,每年启动一项工程,在教师引入、教师培训、教师交流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教师的素质决定着学生的素质。为全面提高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2005年起,湖北省教育厅投入1亿元,每年组织两万名农村乡镇中小学教师、校长[注: 校长正文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办学机构管理部门任命的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综理全校的校务,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校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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