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所住的房舍,原同周恩来共住的,是全民所有,应交公使[注: 公使是近现代外交官官名。-gongshi]用,万勿搞什么故居和纪念等,这是我和周恩来同志生前就反对的。
2、对周恩来同志的亲属,侄儿女辈,要求党组织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勿以因周恩来同志的关系,或以对周恩来同志的感情出发,而不依据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给予照顾安排。这是周恩来同志生前一贯执行的。我也坚决支持的。此点对端正党风是非常必要的。我无任何亲戚,唯一的一个远房侄子,他很本分,从未以我的关系提任何要求和照顾。以上两点,请一并予以公布。
邓颖超
1982年6月17日重写
1992年7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吉林日报》社记者王锐赚写的专稿《家规——访邓颖超同志唯一的侄子邓光弼一家》。文中说:邓颖超生前写给中共中央的信中提到的远房侄子,就是邓光弼同志。几十年来,他一直默默地工作生活在我们身边——吉林省工商银行计划处。
邓光弼同志1948年在吉林市参加革命,一直在银行系统工作了近40年,1982年患病,1987年离休。他们1950年结婚,现有二子四女都参加了工作。她说,老邓这个人一辈子就是老实。结婚后很长时间,我也不知道他有这门亲戚,后来还是我公公来,才点破了这层“谜”。几十年来虽然邓颖超同志以及她的秘书赵炜同志屡次来信问有什么困难,但邓光弼同志和他的全家人从未提出过任何要求。其实这个家庭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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