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注: 卡尔·海因里希·马克思(德语:Karl Heinrich Marx,1818年5月5日-1883年3月14日),早期在中国被译为麦喀士,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主义与儒家文化虽然源自不同的时代背景,但由于二者都关注人类自身、人类与社会、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马克思主义与儒家文化有着许多不谋[注: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无尺寸之势,起闾巷,杖棘矜,应时而皆动,不谋而俱起,不约而同会。”《文选·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三千景附,八百不谋。]而合的相通之处。
第一,关于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一系列[注: 一系列 拼音: 解释: 1.犹言一连串。-yixilie]著作中,正式提出并系统阐述了“全面发展”的学说。《共产党宣言》进一步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强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取决于社会实践。
在道德实践中,儒家的人本思想包含着对人的生命的至高重视。在此基础上,儒家文化高度关注人的各种能力的充分发展。孔子[注: 孔子 (公元前551—公元前479),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市东南)人。春秋末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认为,具备完善人格的人,应当富有智慧、克制、勇敢、多才多艺和礼乐修饰,是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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