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最后居住地有特殊意义”
“溥仪旧居如果被毁坏,不是一般的可惜。”昨日,文史作家陈光中表示,1959年12月溥仪被特赦回到北京,1962年4月,与李淑贤结为伉俪,二人于1963年6月1日入西城区东观音寺胡同23号(后改为东冠英胡同40号院)居住,直至1967年10月溥仪逝世。该建筑虽然不是古建筑,但东冠英胡同40号院是溥仪度过最后人生的地方,是新中国[注: 【1】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拼音:zhōnɡ huá rén mín ɡònɡ hé ɡuó 英语: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PRC) ,]将皇帝改造成公民的见证,具有特殊意义。
陈光中说,他在10年前撰写《京城名人故居与轶事》时,就开始关注到溥仪旧居。2009年10月,他依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包括溥仪旧居在内的西城区4处名人旧居及一处胡同,向有关部门提出“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申请及定级申请,至今尚未有结果。(张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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