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国学文化 >> 正文
深度关注:评职称,评什…
透视中国儿歌荒(2)
透视中国儿歌荒(1)
李思辉:“评委开房收钱…
透视末代皇帝溥仪的遗嘱…
透视末代皇帝溥仪的遗嘱…
杭师大改革人才评价体系…
从传统文化角度透视中小…
透视中国传统价值观:一…
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级职…
最新热门    
 
透视职称评审制度系列报道①:论文之殇

时间:2012-8-29 12:04:18  来源:不详
规范化管理,也能避免暗地里的权力寻租。”

 

    可在现实中,收取版面费的期刊走上的却是一条“敛财”之路。规范又从何谈起?

 

    杨新有着与储朝晖一样的倔强和坚持。但在这样的环境下,同样的结果能否落在杨新身上?他无法推测今后的论文发表之路究竟会怎样。“论文和[注: 文和,男,1963年11月出生,海南万宁人,汉族,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职称挂钩,而职称牵扯的东西又太多了:工资、房补,还有许多看不到的利益。”但这样一种晋升之路,对一个普通的教师来说,太难了。比如,在学校,要申报课题,有副教授头衔的才可以有资格审请。一切好事,现在还都不与自己沾边。他还要背负论文的重担,一点一点往上爬。

 

    教育部[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共有19个司局组成,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近期出台了《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被称为“史上最严厉”,其中规定:出现论文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学位,已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也不能“幸免”。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

 

 << 上一页  [11] [12]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