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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保护领域太需要贯彻法制了。”
历史文物为经济发展[注: 概念 一个国家摆脱贫困落后状态,走向经济和社会生活现代化的过程即称为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不仅意味着国民经济规模的扩大,更意味着经济和社会生活素质的提高。]让步?
2011年10月,中部某省会城市考古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在市区内发现了一段长约120米的古城墙。专家判定,这段古城墙历经南宋、元、明、清四个朝代[注: 【中国】 朝代:指整个王朝,也朝代讲时:指整个王朝,也指某一个皇帝的一代。 朝代 熟记口令 (1) 夏商周秦西东汉 三国两晋南北朝 隋唐五代又十国 辽宋夏金元明清 (2) 夏商]叠加修建,后因地层变化,湮没于地下,保护价值极高。
然而由于城墙被发现于一个重点地产项目的工地上,几个月后,120米的城墙在各方博弈下被拆到只剩20米,盖上玻璃罩,供游人参观。
文保人士曾一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该段长城[注: 长城(Great Wall),万里长城是中国古代的伟大建筑,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修筑长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9世纪,其主要目的在于防御北方民族的侵袭。]原址保护方案发布后,国家文物局、湖南省文物局均下达过指示,建议全部原址保护。但这个建议最终被淹没在项目建设的利益博弈中。
姚远告诉记者,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开发,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必须要实行保护勘探,长沙发现的城墙遗迹,文物部门是有责任在之前发现并进行保护的。
“但把棒子砸到当地文物部门身上可能还不一定准确,因为他们有可能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但他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姚远进一步认为。
路甬祥在执法检查报告中,对这一现象一针见血地指出:“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法人刻意规避考古调查勘探而进行工程施工,造成文物损毁消失。”
“很多人指责文物部门,但文物部门真是冤大头,很无奈。”长沙市文物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作为文物部门,在任何一次会议上都主张要保护文物,“因为文物只有一次生命,拆掉就不可能再存在了。”
“然而一个现实是,地面上的历史建筑,大部分都在一些繁华热闹的地方,这些地方到现在为止也是商业、政治、文化中心。”这名工作人员说。
而每当遇到文物与项目的冲突时,地方政府往往都会选择让前者为后者让路。
“很多媒体来质问我们,说你们怎么会同意他们拆呢?我们真的不好回答。如果没有经济没有利益方面的东西,没有领导,没有一些所谓的专家论证,我们是绝对不会同意拆的。历史文物为经济发展让步,这是现状。”中部某省会城市文物局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感慨。
姚远认为,这种现象归根到底是城市发展模式的问题,特别是大城市,过度依赖于土地财政。这种短期的利益,冲淡了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这种长期利益的重视。
结束语
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所说,我国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整体水平,与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地位还不相称。
一个泱泱大国,除了现在,还要有其历史,而历史的具化,建筑是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几周内,《法制日报》记者走访了国内正在上演历史建筑“拆保之争”的几个城市,发现站在“保”一边的,是那些普普通通的市民,而站在“拆”一边的,却是按法律规定负有文保责任的地方机构和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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