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新生:别过分苛责中国人的素质
“中国式过马路”再次引发了关于“国民素质”问题的讨论,批评者认为,“宁肯在喝茶、聊天、看电视上花费大量的时间,也不肯为等红灯花一点儿时间,这说明国人的基本修养、公共道德意识还不够。”
事实果真如此吗?关于“国民性”、“国民素质”等等的批评看起来畅快淋漓,但真的找到了问题的根源吗?乔新生说:“不要过分责怪中国人的素质,如果要说素质,只能说中国人太善良了,而不是太恶劣了。”
法不敢责众
记者:“法不责众”这个词在这个现象中被反复提起,是法的问题,还是众的问题?
乔新生: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不仅反映出中国人法律观念上的误区,也反映出现在许多法律制定规则的问题。
记者:观念上有什么误区?
乔新生:如果对法律不满意,人们会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苏格拉底[注: 苏格拉底(Σωκρ?τη?);英译:Socrates;公元前469—公元前399),著名的古希腊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的选择,法律非常荒诞,但仍旧要遵守。另外一种是梭罗的选择,即逃避法律,回避法律。许许多多“中国式……”现象,都不属于这两种选择,而是去破坏,去故意违反。这并非是一种正常的法律观念。
记者:法律规则的问题又在哪里?
乔新生:问题在于,我们的法律和规则,缺乏科学精神,所以它不敢责众。法律的制定,是遵循少数人的意见,而不是多数人的意见,即便是有听证会,也往往变成遮羞布,老百姓既然没有参与到法律和规则的制定中,自然不会敬畏,即便违反,也不会有道德上的羞耻感,因为人们都觉得法律规则是管我的,不是保护我的,违反的时候甚至会有快感。
规则应该由公众共同制定
记者:公共生活、公共道德、公共规则对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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