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6年黄尊素被逮事件促使刘宗周“专用慎独之功”。《年谱》载,黄氏被逮之日,蕺山为其饯行,促膝谈国是,危言深论,涕泣流涟,自知利害当前,生死观尚未打通,自觉“事心”工夫当有所改变,遂携子刘汋读书于韩山草堂,“专用慎独之功”。“独”只是“静存”,惟“静”时用力做工夫,“动”时自然“随心所欲”。“慎独”即是能够将“心”与“事”、“已发”与“未发”、“静”与“动”圆融一体的工夫,诚如《中庸首章说》所言:“独之外,别无本体;慎独之外,别无工夫。”
从1636年始,蕺山治学专提“诚”。《年谱》载,当时他爱举“天下何思何虑”、“诚无为,无欲故静”等语,认为工夫修养只在“略绰提撕”之间,因此将“慎独”置之为第二义。他在《答史子复二》信中论述了“诚”的双层含义:其一,“真切笃实”为“诚”。“真切笃实”既描述事实,反映“心”之诚实无欺性和真实无妄性;又描述过程,反映“心”真实无妄地、诚实无欺地体知自我、体认万物的能动性和自觉性。其二,“诚明合一”为“诚”。“诚”既是“心”上做工夫的状态,是“道心”的体露;又是“心”上做工夫的过程,是人去“探求”自我的“纯真”。体露“道心”,就是“明”心,使心“澄明”;探求“纯真”,就是心之“诚实无欺”性得以自在地显明。而“意”则为“心之存主”,“有善而无恶”(《答叶润山四》)。“意”好善恶恶,“心”即能“彰善抑恶”。《答史子复》云:“一心耳,以其存主而言,谓之意,以其存主之精明言谓之知,以其精明之地有善无恶归之至善谓之物。识得此,方见心学一原之妙。”心、意、知、物四者圆融统合,则无论个体之“人心”如何,人之所以为人之“本心”自能知善知恶、彰善抑恶。即此而言,“诚”与“意”皆是动作性与过程性、描述性与状态性的和合体。那么,“诚”与“意”统合而成的“诚意”便有四种意义:表明“诚”之自觉性的客观性的“诚意”;表明“意”之好恶性的正确性的“诚意”;表明“诚”之能力、自觉性被诚实无妄地发挥和自觉发挥的“诚意”;以及表明“意”之通过“好恶”去真实无妄地“体认”道德规范与伦理价值的“诚意”。总之,“诚意”是“工夫与本体”合一的“真功夫”(《学言》)。
蕺山“学凡三变”虽体现为阶段性的“为学之要”特征,但其本质是“即工夫证本体”,力求达致“本体与工夫”合一的“真功夫”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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