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历史网 >> 文化 >> 国学文化 >> 正文
评论:“啥都能播”,《…
评论:莫言不是市场的廉…
评论:教材著作权,稿酬…
评论:天价古画贱卖 法…
评论:亿元高价拍品缘何…
姜昆担忧相声遭误读:从…
评论:“大学不培养作家…
评论:有几人能知蔡元培…
评论:绍兴蔡元培故居,…
明儒刘宗周的为学之道:…
最新热门    
 
评论: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说起

时间:2013-01-16 12:30:03  来源:不详
如下的批示:“对于旧法律条文,在新民主主义的法律精神下,还可以批判地个别采用和修改一些,而不是基本采用,这对今后司法工作仍然需要。此点请王明同志加以增补。”遗憾的是,这段批示在最后的正式文件中并未被采纳。
  从政治上讲,政权的更迭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即便是通过武力的方式进行更迭,在人类历史上也屡见不鲜,但对于被推翻政权的法律采取如此果决的做法则相对少见。从表象上看法律中既包含有统治的内容,也包含着社会管理所需要的规则,而后者则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文明的成果,否定一切法律无异于将自己置于了人类智慧之外;而从精神层面来看,这种冲动的做法则表明胜利者已被狂热的情绪所控制。
  (作者侯欣一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上一页  [1] [2]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