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曝出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变身酒吧一事,2日下午,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简称广州文广新局)巡视员陈玉环在情况通报会上表示,酒吧经营方在未履行完成有关报批审核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施工,使文物建筑内部原状明显改变、文物本体遭受损害,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陈玉环称,旧址已不适合继续作为酒吧使用,将责令使用单位将已破坏部分恢复原状。不过她也强调,该局并无权力要求酒吧经营方停止营业,将与工商部门协调处理此事。
位于广州市天字码头斜对面、建于1924年的广州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在1987年7月成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最近,该旧址在维修后被当做酒吧开业,且地基被深挖,外观结构遭到改变。此事立即引起舆论关注。
据广州市文广新局介绍,去年九月初该单位提交了维修设计方案及测绘图,但并未报送文广新局要求的加固维修等补充材料。2月27日,该局向酒吧经营者发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一切可能损害文物保护单位的营业行为,接受调查,听候处理。酒吧随即停止了营业。
2月28日,广州市文广新局组织了文物、建筑、结构等有关专家对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建筑损毁情况进行鉴定和评估。专家组组长、广东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黎显衡提供的评估结果显示:使用单位擅自对文物建筑进行的修缮、装修和建设工程,已经对文物的建筑结构及环境造成了较大损害,严重改变了文物的原状,违反了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
陈玉环表示,该局将在专家评估意见的基础上,对这一违法行为以及造成文物建筑的损害事实依法进行处理。该局已函请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助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部门作了专题报告。
据陈玉环介绍,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的业主为广州市电信局(现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此处旧址今后将如何开发和保护,将与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协商解决。
(记者 付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