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北京网4月14日电(安锦)中国是文化资源极度丰富的国家,但文化贸易却存在严重逆差。日前参与新元文化产业俱乐部双周高端沙龙的传媒从业者、投资界人士和企业家纷纷表示,必须树立“内容为王”的理念。此外,盗版侵权以及创意市场低廉低价现象严重,必须保护创意者利益。
内容为王 保护创意
亚洲资产有限公司、北京红马天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欧阳敬东认为,出版行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价值在于内容创造者和真正的提供商。他举例说,新华社的收入近几年增加很快,因为新华社是有真正内容的一方,具有发布垄断性信息的优势。
达晨创投北京分公司投资副总监楚雯漪从数字出版角度说,由于发展速度和技术基础的原因,原先数字出版的主导者是IT技术提供商,而现在又回归到拥有版权者成为主导,数字出版只是不同的载体,内容才是核心。
北京印刷学院数字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李一凡教授详细地解释,在国外,一个设计师很可能就因为一个成功的设计,一辈子再不用工作,因为设计得到专利保护。而在中国,设计价值越来越低。比如为一个企业做品牌设计,20年前是20万元人民币,10年前是10万,5年前是5万,而现在花几百块就够了。
他还特别拿美国与中国作对比,美国的文化创意产业相当于版权产业,在网络、手机等方面,所有的文化内容都有创作追踪,在使用任何一个原创产品的时候,所有使用者都与最初的创作者有关,这才是良性循环。
数字出版 不可逆转
楚雯漪认为,传媒数字化出版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中国传统出版业处在改制的状态,全国有500多家经营性出版社,大部分都已完成改制。2009年,中国数字出版产业规模达到75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数字阅读更加普及,平均各类数字媒体的阅读率达到了24.5﹪,全国约有2.8﹪的成年人只读各类数字媒介。她还提到了谷歌与《华盛顿邮报》携手推出的新产品“Living Stories”,目的就是让读者有不断变化的新闻故事,与读者互动,通过手机与有共同爱好的人分享信息。
李一凡教授称,文化创意产业中最有发展前景的就是数字化产业,有一句话叫“要么数字化,要么死亡”。他说,从教育的角度,数字化进程如此迅速,我们从来没有感觉到这么大的压力。原来一个教授拥有以往的那些知识就够了,但现在每天还都在学习,事实上教育是滞后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