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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侵权还是“说好的”的合作?于丹孔健为利翻脸?

时间:2010-6-3 11:00:43  来源:北京晨报

  5月28日,于丹通过代理律师向各地新华书店及3家出版社发出律师函,称孔健的《论语力》(与于丹合著,新世界出版社),《于丹的天空》(江西人民出版社),《左手孔子右手庄子》、《新论语》(中国工人出版社)4本书侵犯了于丹的民事权利,要求将这4本书下架。孔健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于丹“就是由于最近出版的《于丹的天空》卖得好了,看到利益了,觉得我利用她的名义赚钱了”,并称与其合作出10本书于丹都是同意的。于丹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双方既不存在口头协议,也不存在书面的授权和许诺。双方的说法在若干方面都有矛盾之处。

  矛盾一 是否口头允诺?

  近两年,孔健以一系列讲述《论语》以及于丹的图书为人所知。孔健称,2007年、2008年,他两次邀请于丹访问日本,并称跟于丹谈及合作出书是“约好的事”,合作出10本书都是于丹同意的。孔健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两年前帮了于丹那么大忙,让她见日本首相,“百分之一百五十都是我促成的。”孔健称对于谈到的合作自己有录音并有他人在场。

  昨日,于丹并未接听记者电话和回复记者短信。于丹的代理律师表示,“双方既不存在口头协议,也不存在书面的授权和许诺。据于丹回忆,她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做过口头协议、书面授权和许诺,录音到底是什么内容,我们不清楚。”对于《论语力》封面上于丹所写“这是我们共同用心的所得”一句话,律师表示这种使用没有经过于丹的允许,而且有非常严重的误导倾向。

  矛盾二 为何现在提出?

  于丹提出的4本书,《论语力》是2008年出版,《左手孔子右手庄子》、《新论语》是2009年初出版,《于丹的天空》是今年5月出版,对于较早出版的3本书,于丹是否提出过异议,孔健昨日表示,于丹以前提过,但这是于丹与其“说好的事”。访问日本,就是有合作意向才请于丹前往的。于丹的律师对此表示,日文版的《论语力》可以出版,但中文版的《论语力》没有获得于丹允许。对于于丹此前是否提出异议,律师称,多种场合都说过,这种行为一而再,再而三,已经到了一种不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

  矛盾三 是否为利闹翻?

  孔健昨日称,于丹“随着名利和地位的升高,嬗变”。还表示于丹此次称他侵权,“就是由于最近《于丹的天空》卖得好了,看到利益了,觉得我利用她的名义赚钱了,就反目、翻脸了。”孔健表示还有3本书是与于丹一起策划的,但于丹此次没有提出来,就是因为“利益关系”。这3本书是中华书局的《论语(中日文对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的《阳光下的孔子》和青岛出版社的《于丹教我学论语》。“这几本与她利益相关,前两个出版社出她的书,青岛出版社请她去演讲。”律师称,“这一点于丹教授没有与我们进行交流。”此外,律师称目前于丹的授权仅限发律师函,于丹如果继续授权,不排除诉讼的可能。

  晨报记者 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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