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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权利就可以随心所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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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9-8 20:37:36 来源:风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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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亲身经历.公证处公证过的一个简简单单的三方借款合同.公证处可以以一方的要求就单方面撤销自己的公证决定.上一级的主管也无视法规.和公证处穿一条裤子.支持他们的说法.(说的笼统了点,见谅)我就想问,借款的三方合同有两方都不同意取消公证在法律上是不可以取消的.为什么公证处包括他们的上级部门就可以所撤销就撤销.还让人欲诉无门?我知道省府大院里的人们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他们都很忙.我虽然在大太阳下在门口坐了几天不得其门而入.但是看门口轿车出出进进一派欣欣向荣的繁忙景象我就觉得我还有希望.虽然信访办的律师头一天还信誓旦旦的大骂那些公证处的人第二天就死样怪气的敷衍我.虽然很多咨询处的律师都说我合法合理.但是公证处的领导们就是睁眼说瞎话.怎么办?就那么简单的一件事.难道也要逼的拦路告状?就那么小的一个官,难道也要领导的领导发话?人治啊.真是人治.法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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