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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曾国藩的宋诗宗趣

时间:2009-8-8 16:52:37  来源:不详

  [论文关键词]曾国藩;宗宋;桐城诗派;宋诗派
 
  [论文摘要]在近代唐宋诗论争中,曾国藩秉承姚鼐的诗学观点,深受当时宗宋思潮的影响,崇尚宋诗。他论诗着眼于诗文相通的原则,形成了“艺通于道”的诗文观,强调积理养气对诗歌的重要作用,主张奇崛和不俗论,也注重才情,标举“机神”说,初步合学人之诗与诗人之诗于一。作诗取径杜、韩、苏、黄,尤其推崇黄庭坚,晚年诗径有所拓展。其宗尚对同光体有很大影响。其诗学观的褊狭也是显而易见的。
  
  自清初以来,唐、宋诗之争纷纭复杂。至乾嘉,朴学之风盛行,诗坛宗宋渐趋兴盛,道咸年间,形成流派。陈衍说:“道光以来,何子贞(绍基)、祁春圃(寓藻)、魏默深(源)、曾涤生(国藩)、欧阳硐东(辂)、郑子尹(珍)、莫子倔(友芝)诸老,始喜言宋诗。”虽然道成宋诗派有大体一致的主张,但其内部诗学取径并不完全一致,陈衍认为:“何、郑、莫皆出程春海侍郎恩泽门下,湘乡诗文字,皆私淑江西”,约略可见曾氏在宋诗派中之独特性。
  曾国藩(1811—1872),字伯涵,号涤生,湖南湘乡人。道光十八年(1838)进士。其为人,有民胞物与之量、内圣外王之志,认为读书之要在于格物致知,讲求穷究事理,修己立诚,躬身立行。中年作《五箴》分“立志”、“居敬”、“主静”、“谨言”、“有恒”五方面,既诱导诸弟也为自己的座右铭。后来事功,封侯晋爵,显隆于时。然文正一生功业,并不仅止于此,“居官治军,粹然儒者,戎马仓皇,不废文事。”于桐城衰微之时,曾以雄奇跌宕之文,振桐城嗣响,力矫懦缓之弊,异军突起,别为湘乡派。诗学理论与创作虽逊于文,并非毫无成就,钱基博云:“晚清名臣能诗者,前推曾国藩,后称张之洞。国藩诗学韩愈、黄庭坚,一变乾嘉以来风气,于近时诗学有开创之功。”其诗学地位可见一斑。中国文学史上不乏显臣名宦,他们以地位之要、影响之巨,于某一文学思潮的推动作用自不待言。曾氏也是如此,他的诗歌宗趣影响一时,应者云集,对扩大宋诗派阵营无疑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
  
  曾氏宋诗宗趣,与其学术渊源和时代风尚有着密切关系。首先是其学术渊源,钱穆谓“其为学渊源,盖得之桐城姚氏,而又有闻于其乡先辈而起者”。姚鼐(1731—1815),桐城文派和桐城诗派最主要的理论家和作家,受业于苏州同里方泽和伯父姚范,于学术崇尚宋学而排斥汉学,于诗歌推崇黄庭坚,对明七子并不完全拒斥,而是有所取舍,唐宋兼宗。论文主张义理、考据、辞章三者合一,论诗排斥“凡俗”,主张“道与艺合”,强调学力深厚对诗歌创作的重要意义,对曾氏有深远的影响。其次是诗风流向。曾氏最早感受到当时诗风是在道光十五年(1835)入京应试之时。其时京师诗坛,弥漫着宋诗风气。汉学家程恩泽、祈寯藻、何绍基,既是著名的学者,又身居高位,把持坛坫。他们作诗注重学问修养,崇尚个性。并且,作为文坛正宗的桐城派姚门弟子如方东树、梅曾亮等虽主治散文,也为诗歌,以文为诗,其诗学倾向在宗宋。曾氏与何、梅结识,并日相过从,诗酒唱和,成终身好友。自然,在这样的环境中,宋诗习气濡染曾氏在所难免。
  而最直接原因是理学家唐鉴的指引。唐鉴,字镜海,湖南善化人,曾之同乡,“以笃信程朱倡为正学”。唐让曾氏研习程朱之学,给予曾教化很多,其中重要的一点是,义理、考据、辞章三者中,义理为首,义理通则文章通,经济之学即在义理之中。曾氏道光二十一年七月十四日《日记》云:“先生言当以《朱子全集》为宗……又言为学只有三门:曰义理,曰考核,曰文章……文章之学,非精于义理者不能至……又言诗文词曲皆可不必用功,诗歌诚能用力于义理之学,彼小技亦非所难……听之,昭然若发蒙也。”据此可见唐鉴义理观、文道观对其影响之深,且唐氏之学与桐城甚为相通,曾氏正是从唐氏那里直接接受了桐城派的文章理论,宗宋也势在必然。然而曾氏作为湖湘人’士,“罔不有独立自由之思想,有坚强不磨之志节。湛深古学而能自辟蹊径,不为古学所囿”(导言),于学“一宗宋儒,不废汉学”,融合百家,兼采汉宋,有云:“乾隆中,闳儒辈起,训诘博辨,度越昔贤;别立徽志,号曰汉学,摈有宋五子之术,以谓不得独尊。而笃信五子者,亦屏弃汉学,以为破碎害道。断断焉而有己。吾观五子立言,其大者多合于洙泗,何可议也?其训释经,小有不当,固当取近世经说以辅翼,又可屏群言以自隘乎?斯二者亦俱讥焉。”于诗学理论虽也瓣香姚氏,但主宗宋诗,与姚鼐不可同日而语,对姚氏有取于明七子不加理会。由于曾氏无系统诗学理论,其论诗主张只是零星体现在他的日记、家书及各种题跋中,从现存资料来看,并未论及宗唐派别及思潮,当然也无批评抨击之词、党同伐异之见。在近代纷纷扬扬的唐宋诗之争中,近乎独处一隅,不沾是非,这缘于其严谨的人格操守和居官戎马生涯,但其宋诗宗趣是鲜明的。
  从诗理上看,曾氏宋诗宗尚最鲜明地体现在他“艺通于道”的诗文观。曾氏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致温弟沅弟》的家信中云:“通一艺即通众艺,通于艺即通于道,初不分而二之也。”认为两者具有统一性,主张由艺人道,因文证道。这一观点源于桐城派和宋诗派共同认可的“道与艺合”、“道艺合一”之论。据曾氏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日记》载:“何子贞来,谈诗文甚知要,得‘艺通于道’之旨。子贞真能自树立者也。余通言多夸诞。”其中赞赏何于“艺通于道”的诗文观“甚知要”,是“能自树立者”,无异于说明曾氏从好友何绍基那里得到宋诗派同仁的论诗“真谛”。姚鼐亦云:“夫道有是非,而技有美恶。诗文皆技也,技之精者必近道,故诗文美者命意必善。”其实,“道与艺合”无非是让儒家道义与文学结合,文以载道,以道显文。曾氏又曾对“艺通于道”做了详细阐发,他说:“古之知道者,未有不明于文字者也……吾儒所赖以学圣贤者,亦藉此文字以考古圣之行,以究其用心之所在。然则句与句续、字与字续者,古圣之精神语笑,胥寓于此。差若毫厘,谬以千里……故窃谓今日明先王之道,不得不以研究文字为要务”,在曾氏看来,文字通则道义通,道与文彼此不能分离,道因文彰,文因道显,道艺并举,道艺一也。由此可见“艺通于道”与“道与艺合”是相通的,两者都将道艺置于同一意识层面,实际上就是强调学问与诗文创作并行不悖,相得益彰。认为以学入诗不仅是一种与诗人之诗并行的审美模式,而且身处“衰世”的士人理应自觉地用诗歌作为载体承担起弘扬儒家道义精神的责任,以挽救世风,重振民族精神。
  基于上述诗学观,一向以修齐平治为己任的曾氏不仅平日特别讲究修身养性,而且于诗文创作强调积理养气功夫,认为“文章之事,以读书多、积理富为要”,诗歌固然是“末技”、“余事”,然非多读书穷理不能办,读书积理是诗歌创作的关键因素,这显然得益于唐鉴“文章之事,非精于义理者不能至”。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五日《日记》曰:“早起,高诵《养气章》,似有所会,愿终身私淑孟子。虽造次颠沛,皆有孟夫子在前,须臾不离,或到死之日可以仰希万一”,对孟子“养气”说敬服备至。正因为如此,曾氏对“文章之事”特别强调“气”的作用,把“行气”看做是文章的精髓。咸丰十一年正月初四日《谕纪泽》的家书中云:“雄奇以行气为上,造句次之,选字又次之”,“是文章之雄奇,其精处在行气,其粗处全在造句选字也”。如果说上述言论还只是体现在理论主张上,曾氏还从自身创作实践中真正体会到积理养气的作用,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日记》云:“凡作诗文,有情极真挚,不得不一倾吐之时。然必须平日积理既富,不假思索,左右逢源,其所言之理,足以达其胸中至真至正之情,作文时无镌刻字句之苦,文成后无郁塞不吐之情,皆平日读书积理之功也。”虽胸有真情,若无读书积理工夫,也不能一吐为快。这种典型的宣扬“学人之诗”的论调自然与传统的“缘情”论大相径庭。他所主张的“学”,并非仅仅指经史考据,而且主要指宋儒的性理之学,他对姚鼐义理、考据、辞章的理解是,“必以义理为质,而后文有所附,考据有所归”,这和他融合汉宋的为学态度是一致的,而与程恩泽、祁寯藻偏重以考据为诗有所不同。

  但这并不意味着曾氏对诗人之诗完全加以排斥,相反,对诗人之诗也能予以欣赏。他称赞何廉舫的才人之诗云:“何廉舫信附七律十六章,才人之笔,人人叹之不置”;同治七年四月初十《日记》又云:“观李眉生诗,爱其俊拔而有情韵,将来必为诗人”,认为凡作诗文,必须“足以达其胸中至真至正之情”,赞同真挚、纯正的感情表达。尤其是他标举的“机神”说,在中国诗学史上应占据一定地位,钱仲联先生评价说:“王渔洋论诗标神韵,张广雅易以神味。余谓皆不如曾求阙机神之说也。”所谓“机神”,曾氏解释说:“机者,无心遇之,偶然触之……神者,人功与天机相凑泊。”“机神”说重视灵感在诗歌创作中的突出作用,要求诗歌天才兴发,富有韵味,意境缥缈,“其义在可解不可解之间”,实际就是倡导天才踔厉的诗人之诗,将性情看作诗歌创作的必要条件。尤为可贵的是,“机神”说泯灭唐宋诗人为划分的界限,对唐宋诸大家予以同等审美观照,曰:“唐人如太白之豪,少陵之雄,龙标之逸,昌黎之奇,及元、白、张、王之乐府,亦往往有神到机到之语。即宋世名家之诗,亦皆人巧极而天功错,径路绝而风云通”,体现了理性务实的精神,客观上对当时诗坛的祧唐宗宋门户之见起到了平衡作用。
  因此,曾氏并不忽视才情在诗歌创作中的作用,事实上,他既注重天性机趣又讲求后天历练,力图使学问与才力相济,把侧重思想的“言志”与侧重“缘情”加以对接,表现出对传统诗学资源的整合态势,以纠正专宗盛唐产生的肤廓之弊,初步将学人之诗与诗人之诗合一,为宋诗派与同光体之间架一座桥梁。
  桐城诗派和宋诗派把学问、考据、辞章三者合一,以求三者的统一和兼长,达到既调和汉宋之争,又写出至美文章的目的。曾氏此外还加入“经济”,将诗文的内容由日常学问扩大到社会民生,以理学经济发为文章,经国济世,这就把传统的“经国之大业”的诗文观从乾嘉朴学的故纸堆中解放出来,为现实政治服务。从社会现实出发,他赞同“人与文一”的命题,认同人品之于诗品的决定意义,但同时也认为人之“器识”、见识关乎诗歌风格与水准高下,“器与识及之矣,而施诸事业有不逮,君子不深讥焉。器识之不及,而求小成于事业,末矣。事业之不及,而求有当于语言文字,抑又末矣”。曾氏此论,实发展了桐城派与宋诗派的现实认识,也是其“经世致用”论在诗学领域的具体表现。

  曾氏论诗也注重奇崛和不俗,同治元年十一月初四日《谕纪泽》中认为:“于奇崛中进出声光”的诗文才是好诗文,“凡诗文欲求雄奇矫变,总须用意有超群离俗之想,乃能脱去恒蹊”,这主要针对“可意模古”者而言,求新求变,不落俗套乃是其“奇崛和不俗”之旨归,诗文之“声响”、“光芒”还不过是其追求的语言层面效果,这一点类似陈衍在诗歌中追求的“响”字,其目的是想让诗歌产生“雄奇矫变”的艺术魅力,以求脱出庸常,克服桐城诗派式的“雅洁清润”的单面诗风,益之以“奇矫之致”。
  总之,曾氏论诗着眼于桐城派诗文相通的原则,以宋诗趣味为主导,很多观点具有独特性和创造性,也讲求才情、性情,标举“机神”,初步将学人之诗与诗人之诗合一,成为“后来同光体之导源”。
  
  二
  
  曾氏在诗学实践上,主要强调读写。读,首先涉及诗家的选择、诗风的选择问题。面对古代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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