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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玄学与山水田园诗的生态取向

时间:2009-8-8 16:55:09  来源:不详
,文人的自我人格在与自然山水田园审美价值的对应互证互展中实现物我融合与共振,自然本性与自我人格得到认同和实现,人与自然山水田园已经具有了内在的一致性,主体对自然生态的审美也已达到了自觉的层面。
  传统儒道自然观及玄学对自然山水的新观念对此时期自然山水的人文化进程及其所具特征产生了深刻影响。孔子在《论语·雍也篇》提出的“知(同智)者乐水,仁者乐山”观点是用“比德”之说阐释君子乐山乐水的原因,力倡一种以道德精神为主的人与自然的合一。道家《老子》中虽没有直接言及自然山水,但其自然观所描述的返朴归真境界已显示向自然界的亲近思想。《庄子》进一步阐发老子自然观,通过描述理想人格形象如“神人”、“真人”与山林的密切关系,阐明人寄意于“广莫之野”,投身自然中去,就能体验和实现其玄奥的“道”。随着魏晋玄学的兴起,尤其是玄学家们注重对精神世界的挖掘和表现,玄学那套“得意忘象”、“寄言出意”的思辨方式被广泛运用,在形神互为关联的思维启示下,自然山水作为外在的“形”与无所不在的无形玄奥之“道”的内在关系也被格式化地纳入魏晋人的认知体系,据此他们认为,自然山水本身聚集了无所不在的“道”,山水中包含了玄理,山水本身就是“道”的体现,游玩山水便是以有“形”之举动去感悟无形之“道”。因而山水处于一种很特殊的地位,被赋予了浓重的人文精神色彩而在魏晋士大夫精神生活中起着一种非常特殊的作用。魏晋人多有表达此类的观点。如郭象注《庄子·外物》中“大林丘山之善于人也,亦神者不胜”一句时说:“自然之理,有寄物而通也。”郭象、向秀注《庄子·大宗师》更明确认为:“知天人之所为者,皆自然也。”阮籍在《达庄论》里也认为:“夫山静而谷深者,自然之道也。”宗炳的《画山水序》虽为画论,但所论颇具代表性:“圣人含道应物,贤者澄怀味象。至于山水,质有而趣灵。……夫圣人以神法道,而贤者通;山水以形媚道,而仁者乐。”所谓“质有而趣灵”明确肯定了自然山水的感性形象之美在于它是“灵”、“道”的外在表现。“以形媚道”是指山水以其形貌之美使“道”显得更为妩媚,山水也能成为贤者“澄怀味象”的对象。因此,山水画讲究“实对”,用线条色彩真实描绘自然山水的形貌,正如顾恺之《画云台山记》说的:“欲使自然为图”,由此将观者带入自然生态境界。
  名士们甚至认为主体是否具有以玄理观照自然山水的天性情分,决定其是否能写出好文章。如孙绰在《庾亮碑》里盛赞太尉庾亮“方寸湛然,固以玄对山水”。《世说新语·赏誉篇》中记孙绰讥笑不谙山水之道的卫永:“此子神情都不关山水,而能作文?”《栖逸篇》里记许询“好游山水”,又“体便登陟”,时人便称许他:“许非徒有胜情,实有济胜之具。”当时人甚至认为,欣赏何种景致也与人的精神境界相关,如《世说新语·言语篇》记:“司马太傅斋中夜坐,于时天月明净,都无纤翳。太傅叹以为佳。谢景重在座,答曰:‘意谓乃不如微云点缀。’太傅因戏谢曰:‘卿居心不净,乃复强欲滓秽太清耶?’”这实际上是以人是否具备玄学的涵养和思维评判人精神境界与才具的高低。不仅玄学家或精于玄学的文士形成“以玄对山水”的思维,初入中土的佛学此时也吸纳了玄学看待山水的观念,佛徒们面对自然山水也表现出“以佛对山水”的倾向⑥,如庐山诸道人在《游石门诗序》中详细写他们领略玄理的过程,始终融贯玄学家们的“得意忘象”和“寄言出意”的体道悟道思维,如文中盛赞山水的“神丽”、“状有灵焉”、“想羽人之来仪,哀声相和,若玄音之有寄”,显然带有佛教的观念,而后感叹“乃悟幽人之玄览,达恒物之大情,其为神趣,岂山水而已哉!”则融入了玄学思维。此时的作家创作普遍存在像这样在描写山水田园时充满玄思佛理的现象,如陶渊明、谢灵运等名家也概莫能外,这些揭示了此时期山水田园与儒道玄文化的深层关系。

  随着魏晋玄学(包括佛学)对自然山水认知的深化、认知思维模式的定型和产生的广泛性影响,其对人与自然融合的生态规范作用也显现出来。山水田园也从初期的外在独立的存在客体发展为与人类主体具有特定审美关系以及承载不同文化意义的物质性对象,自然不仅诗意化,而且也人格化、人性化了。诗人主体的自然生活与自然山水田园本身在具有高度内在一致性的同时,也自觉把个性人格和理念形态赋予了山水田园,因而自然山水之美与诗人的理想人格之间便具有了相关的内在联系,文人也以全新的眼光来看待自然山水,对于客观外在景物都抱着一种亲切弥同的情绪,向秀、郭向注《庄子·齐物论》认为:“自然生我,我自然生,故自然者即我之自然,岂远之哉?”既然人与自然山水景物同属“自然”之物,且自然山水本身又蕴涵玄妙之“道”,形象幽美,格调高逸,内涵深邃,与魏晋人所钦慕的理想人格美深契妙合,因此富有灵性的山水被视为可与其交流心智、袒露性情的亲弥对象,人在自然山水中也感觉到自身人格的被认同和被重塑。山水自然美又可成为表现理想人格美的外在形式,在《世说新语》中可看到大量用自然风景、植物、山川地貌来形象来形容比喻所记述对象的。如《世说新语·赏誉篇》:“王公(敦)目太尉(王衍),岩岩清峙,壁立千仞。”《晋书·裴秀传》记裴楷目山涛:“若登山临下,幽然深远。”《世说新语·容止》:“时人目王右军飘如游云,矫若惊龙”;“有人叹王恭形茂者,云‘濯濯如春月柳’”;有的以人物家乡的山川地貌与所评论的人相联系。如《世说新语·言语》:“王武子、孙子荆各言其土地人物之美,王云:‘其地坦而平,其水淡而清,其人廉且贞。’孙云:‘其山最嶵巍以嵯峨,其水押渫而扬波,其人垒砢而英多。’”人格之美与家乡山水之美相得益彰,人格之所以美,缘于其与山水之美相类,能在自然山水中自由展现自我人格,而自我主体也能在“游目骋怀”的赏悟自然山水中化入宇宙,“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在实现对“道”的观照中生成最高的生态美境界。
  正因为山水之美与人格之美之间存在的这种内在关联性,魏晋以来,尤其是东晋以后文士雅好山水田园蔚然成风,对生态自然的审美自觉行为也常被文人视为雅事乐事而效行。据《宋书·隐逸传》载,刘宋宗炳好游山水,曾远游天下,“西陟荆、巫,南登衡、岳,因而结宅衡山,欲怀尚平之志。以疾还江陵,雅好山水,凡所游历,皆图之于壁,坐卧观之,叹曰:‘老病俱至,名山恐难遍游,惟当澄怀观道,卧以游之。’凡所游履,皆图之于室,谓人曰:‘抚琴动操,欲令众山皆响’”。宗炳推崇古之贤者如许由、孤竹等人的山水之游,体味“质有而趣灵”的山水之道,即使老病仍“卧游”山水。谢灵运也在《名山序》中说:“夫衣食,人生之所资;山水,性分之所适。”他作为文学史上第一位大量写作山水诗的诗人,酷爱山水,终生跋涉不已,遍游各地名山,把自然山水看作是颐养性情、寄托精神的理想场所。这完全是将游赏自然山水活动与主体对自然山水的审美自觉乃至自由精神境界的追求联系在一起 。陶渊明在《归园田居》其一中表明自己:“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把去官归田之举说成:“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他一再强调:“质性自然,非矫励所得”。大自然的田园丘山成为他的精神港湾,因此他一旦回归田园,便以一种审美自觉观照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的玄妙生命和本真:“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王国维《人间词话》称引此《饮酒》诗中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两句是“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此中,诗人审美的玄远情怀趋于物化,并与山水自然在同一个平台上交流共振,心物交感,使物入我,使我入物。物的尺度也即生态的尺度得到充分体现,完成了两者潜能的对应性自由实现。陶诗所体现出的自然生态审美自觉以及所达到的物我和谐境界无疑为盛唐山水田园诗派的生态取向开启了先声,因为究其实质而言,无论是陶诗中诸如“采菊”两句“以物观物”的观照,还是王维《酬张少府》诗中的“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体察,都表现出诗人主体自由自在、随心所欲“与造物者游”的高远冲淡的审美构成态势,展现主体超越物欲、悠然意远而又怡然自足的理想以及心灵与自然融汇合一的境界,达到了中国生态美学所推崇的人生的自由与和谐乃至天人合一的审美极至境域。
  
  三、诗人们的生态之乐及其作品中所富含的山水自然生态意趣
  
  与儒道自然观相比,玄学自然观所突现的对于自然山水景物所怀有的真正亲和、关注和激赏是对传统儒道自然观的突破,也是其独有的显著特征。儒家的“乐山乐水”,强调的是以道德人格精神为前提的人与自然的合一。道家的自然观,是将自然玄理化,追求达到以审美精神为主的人与自然的合一,自然山水景物往往是被玄化了的自然,成为道的喻体。魏晋玄学在吸纳老庄自然观形而上的玄想基础上,更将自然山水景物人情化⑦。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篇》中大量记载了魏晋人对自然的亲和与深情并使景物人情化的例子,典型的有如:“王子敬曰:‘从山阴道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应接不暇。若秋冬之际,尤难忘怀’”,“荀中郎在京口,登北固望海云:‘虽未睹三山,便自使人有凌云意。若秦汉之君,必当褰裳濡足’”,“袁彦伯为谢安南司马,都下诸人送至濑乡。将别,既自凄惘,叹曰:‘江山辽落,居然有万里之势’”,“简文入华林园,顾谓左右曰:会心处不必在远。翳然林木,便自有濠濮间想也,不觉鸟兽禽鱼自来亲人”。“濠濮间想”源于庄子的游钓,但此非同于庄子的玄想,而完全是对自然景色的亲和与欣赏。《世说新语·任诞篇》又载:“王子猷尝暂寄人空宅住,便令种竹。或问:‘暂住何烦尔?’王啸咏良久,直指竹曰:‘何可一日无此君?’”足见其赏爱自然物的本性。
  随着人与自然的更进一步“会心”,魏晋人还将人拟自然化。如《世说新语·容止篇》载:“时人目夏侯太初朗朗如日月之入怀,李安国颓唐如玉山之将崩”,“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曰:‘潇潇肃肃,爽朗清举。’或云:‘潇潇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山公云‘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如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袁宏之妻李氏《吊嵇中散文》也称嵇康:“风韵迢邈,有似明月之映幽夜,清风之过松林也。”这是以自然风景和植物作为人拟自然化的对象,从而显示出人与自然的更深的亲和关系,魏晋人也因此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热情拥抱自然山水,感悟不同于传统儒家“乐山乐水”的自然生态之乐。《世说新语·言语》载王友军去官后,与东土名士纵情山水弋钓之乐,叹曰:“我卒当以乐死!”文人雅士对自然山水可谓一往情深,诚如宗白华先生在《论〈世说新语〉和晋人的美》一文中说的“晋人向外发现了自然,向内发现了自己的深情”,将“向外发现的自然”与“向内发现的自己深情”融为一体,达到主客物我交融,正显现出魏晋人和谐生态之乐的时代文化特性,即追求人与自然交感而产生的人性内在和谐的终极快乐境界。
  由以上魏晋人对自然山水的亲和赏爱态度,可清晰展现出作为客体的自然山水景物与审美主体的关系发生重大转变的历程,即从远古时代的不可制服的异己力量和与人类对立的状态,先秦时期成为老庄哲学中作为体认玄妙之“道”的附属载体,至魏晋则进而发展成为物我平等和谐交流、彼此潜能对应自由实现的新型物我关系对象,人与自然真正达到了和谐境界。在这个意义上说,魏晋人真正体会到了和谐的生态之乐,
  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篇》中总结刘宋以来的文学特征时,用“窥情风景之上,钻貌草木之中”揭示诗人对自然之美的有意识追寻态度。基于对自然是人亲密无间的朋友的认识以及对自然的深厚赏爱之情,魏晋南北朝作家怀着民胞物与的自觉情怀走向大自然,把自然山水景物中蕴涵的生命元气作为自己抒情寄怀的材料,物我交流共振,相亲相近,使自身躁动的灵魂得以宁静和慰藉,自然山水景物也在作家的感悟和情感流泻的同时展现出其鲜活生趣的本元生态性状来。正如萧子显指出的:“登高目极,临水送归,风动春朝,月明秋夜,早雁初莺,开花落叶,有来斯应,每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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