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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不同 实质未变——也谈罗、毛本中曹操形象的基本倾向

时间:2009-8-8 16:56:16  来源:不详
歌,固然表明了作者对他的崇拜,但对于情节结构的疏畅、紧凑显然是有损的。对此,毛本大刀阔斧地加以删削,只留下白乐天“先生晦迹卧山林”、元微之“拨乱扶危主”以及杜甫“长星昨夜坠前营”三诗。这三首诗,一以当十,完全可以涵盖孔明一生功绩。这样处理,在艺术上显胜罗本一筹。罗本卷十七《范强张达刺张飞》中写及张飞死后,作者引用了六篇诗文来评议张飞,毛本删去五篇,也起到了与删削评论孔明的诗篇类似的作用。

    另外,罗本中的人物对话,有时引经据典过多,掉书袋子过甚,某些书札、文告,冗长拖沓,或照搬史书,其中也有涉及曹操形象的内容,凡此种种,毛本都力求改得简洁明了,这也主要是从艺术着眼的。

    严格地说,罗本中的这些诗文评语及毛本对它的增删修饰,都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已由大量的情节与细节描写所完成了的曹操形象,而曹操形象本身的基本倾向,罗、毛本又是基本一致的,因此,从某种意义来说,这类第三者口吻的指点评议,与读者的批评是相似的。它与对作品本身的增删修饰,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码事。作为评点者,他们可以直接表现其帝蜀寇魏、褒刘贬曹的鲜明倾向。作为增删者,虽然也会将主体意识渗入其中,但毕竟只能在尊重罗贯中笔下艺术形象本身逻辑的前提下去增删润饰,否则,就会显得不伦不类,就不如另起炉灶去创作一部同题材的小说。要将一个在罗本中已经定型了的完整的曹操形象,通过增删修饰而变成一个与原倾向完全不同的形象,而又不改变全书的整体构架和书中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也不大刀阔斧地改变曹操形象自身的许多重大活动和言行,那是难以思议的事。当然,从接受美学观点来看,这类评点,也是那些历久不衰的文学作品其所以获得生命力的因素之一,但毕竟改变不了作者在情节描写中,通过语言符号所明确表示出来的客观倾向性。无庸置疑,毛本在修改过程中,自觉地强化了罗本中原有的正统观念,但毛本并没有因要强化正统观念而忽视艺术逻辑的合理性原则。与此相连,它对诗文评语的增删,虽然也融入了属于正统观念的主体意识,但艺术原则的制约仍然是第一位的。看不到这一点,就容易脱离整个形象的具体描写,片面夸大诗文评语对形象本身所体现的思想倾向的干预作用。

    从思想褒贬的角度来看,我们不仅必须对增删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而且在考虑为什么如此增删时,仍不宜忘记艺术逻辑的作用。

    客观地对照罗、毛本的异同,就不难发现毛本对罗本的修改,在不少地方是有利于显示曹操的正面因素和隐慝其负面因素的,它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删贬曹诗。如在写及曹操师败淯水、车胄被杀、许攸被杀以及大宴铜雀台(二诗删一)等情节后,罗本都有诗直接或间接贬曹,责其“奸雄世莫同”“穷奢极侈兴群怨,诈力欺天天肯眷”等,全被毛本删去。二是删贬曹语,如罗本《青梅煮酒论英雄》中,当刘备将惊雷失箸事掩饰过去后,作者评论说:“曹操虽奸雄,又被玄德瞒过”,又让刘备对关、张说:“曹公只可同忧,不可同乐,若心一变,死无地矣。”这些都被毛本删去。又如罗本在《曹孟德忌杀杨修》中,指责曹操“平生为人,虽然用才能之人,心甚忌之,只恐人高于己”,毛本删去了这段话。类似情况,还可举出一些。三是删贬曹操情节或增加褒曹操情节,前者如罗本《曹操勒死董贵妃》中,写操“将与董承来往者黜退,重者责入逆党论。似此不可胜数,皆被其害。自此,许都内外大小官员莫敢交头接耳。”毛本删去了这段交代。后者如陈琳为袁绍作檄讨曹,辱及曹操父祖。但陈琳被俘后,操怜其才,不念旧恶,仍用为从事。这段有利于表现曹操“大度”的情节,是由毛本增写的。

    当然还要看到,毛本也相应地从上述几个方面删削了罗本中的一些褒曹成分和新增了贬曹内容,其重要者,大都已为有关文章所指出,这里不再赘述。虽然,经过毛氏的修改,贬曹成分比罗本更强一些,但总的来说,毛本仍然保存了罗本中曹操形象的“庐山真面目”。

    我们在对曹操形象进行定位分析时,如果只强调了毛本删去罗本中曹操正面因素的一面,而避谈其删去曹操负面因素和增加他正面因素的另一面,就无法使人看出罗本和毛本中曹操形象的全貌及修改者的全部态度,从而容易给人这么一种印象:罗本中曹操形象的主导面是好的,但因毛本的删削,使之变成了一个主导面是坏的典型。如果我们全面地来分析这类删削,结论就不会这样了。比如,罗本写曹操攻破下邳后,有“差人入城,不许劫掠良民”(《白门曹操斩吕布》)的话被毛本删去了。如果我们只是强调删去了这两句有利于曹操的话,而没有同时指出毛本在第十九回中,将这两句话改写为“曹操入城,即传令退了所决之水,出榜安民”这一事实,就难免失之偏颇。如将二者客观对比一下,就不难看出,不仅“出榜安民”几字包含了不扰良民之意,而且使前文所写曹操决沂、泗之水以掩下邳的描写有了交代,弥补了罗本在这一点上的疏漏。又如,罗本在同一节中,写陈宫被俘,不愿降曹而请出就戮时,“操起身而送之……与从者曰:“即送公台老母妻子,回许都吾府中恩养。怠慢者斩!’”毛本将这一段改为“操起身而送之……谓从者曰:‘即送宫台老母妻子回许都养老。怠慢者斩’。”两相比较,罗本的分量虽然重一点,但很难说有原则区别,更不会因这种区别而使曹操形象的色质发生由红变黑的根本性变化。

    毛本在涉及对曹操形象增删问题的重要之处时,删褒增贬与增褒删贬的正负处理,比之罗本来看,虽呈降调趋势,但对于一部洋洋70余万言,由千百情节与细节所组成的小说来说,这种降调式的增删,决不可能使本来不失英雄本色的曹操蜕变成为奸雄的典型,而只可能在局部上起到强化或弱化的作用。如果只是从个别事例出发来强调某一方面,却又有意无意地忽视与之相联系的另一方面,是很容易把罗本的基本倾向看歪,而将毛本的降调处理夸大到质变的程度。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首先,从对待人才的态度来看,罗本通过曹操哭典韦、厚遇刘备及关羽等情节的描写,的确反映了他作为一个政治家在延揽人才方面的某种风度。如果作品仅仅是强调了这一面,我们当可视其为唯才是举,求贤若渴的具有博大胸怀的政治家。但当我们看到作品中大写特写曹操傲睨和忌恨乃至杀害人才的许多情节时,特别是感到这一面比前一面写得更为生动形象时,就不宜抛开这被作者更为强调的后一方面而去片面肯定其前一方面了。而应当从两方面的辩证联系中去寻找为作品本身所显示出来的曹操形象的主导面。且以厚遇刘备一事为例来作一分析。为了说明问题,无妨先简述一下罗本中的有关情节:先是刘备在徐州时,曹操企图用“二虎竞餐”和“驱虎吞狼”之计消灭刘备、吕布等人,均未获逞。后吕、刘反目,刘备投奔曹操,荀彧等劝其杀刘备以除后患,操不同意,认为不可“杀一人而失天下之心”,因而资助刘备,使配合攻吕。刘备被吕布打败后,再投曹操,汉献帝便趁机认刘备为皇叔。这时,荀彧等又建议除备。操说:“玄德与吾结为昆仲,安肯向外耶?”还针对刘烨的看法,胸有成竹地说:“好亦交三十年,恶亦交三十年。好恶吾自有主意。”然后一方面与刘备同舆共席,“恩若兄弟”;另一方面又“青梅煮酒”,进行试探,并作出了“玄德为无用之人”的错误判断。在这种情况下他才让刘备带兵外出“截击”袁术。及至发现受骗,又立即派人追赶。当许褚复命,转述刘备挑拨曹操与郭嘉等人关系的那番话时,操又转责郭等。及至郭等提醒他又被刘备瞒过时,他才笑着说:“彼既去矣,若再追,恐成怨乎。不罪汝等,汝等勿疑焉。”实际上,正如作品指出,“此是曹公半疑半信”处。

    从上可见,曹、刘间都是互相利用,彼此勾斗。备之投操,固是“勉从虎穴暂棲身”;操之留备,又何尝不是在新的情况下对“两虎竞食”、“驱虎吞狼”之计的变通运用。他对刘备作好了“好交”、“恶交”的两种准备,“好”则为我所用,“恶”则另有对策,所以虽可谓热诚款待,但决非以诚相待。惟其如此,他便外宽内紧,煮酒试探,直到产生刘备无大志的错觉后,才任其叛离而去。在追不回来而又“半疑半惑”的情况下,他又顺水推舟,“高姿态”地说了那番不予追究的话。而且当他真正明白过来后,便暗令车胄谋害之,并不是任其溜之大吉。因此,与其说这些描写表现了曹操的恢廓大度、博大胸怀,倒不如说反映了他在与刘备的这轮较量中,机谋还不够成熟,以至屡被刘备瞒过而失误。毛本对这段描写改动颇大,如删去了关于“好交”、“恶交”及“恩若兄弟”等文学,改写为曹操认为留刘备在许都,实则在他掌握之内;又如在“煮酒论英雄”一节中,删去了曹操对郭嘉等人忠谏之言和刘备的挑拨言论所持的将信将疑、犹豫寡断态度的描写,只写他虽疑刘备,但认为有自己的将领朱灵、路昭在彼监视刘备,料其不敢变心,因而不再追他。这类改动,虽揭去了曹操恢廓大度的幌子,更不利于说明他的好处,但联系其平生谲诈多谋,果断自信的一贯特点来看,倒符合曹操的性格发展逻辑和他在彼时彼地的思想逻辑;因而使人更觉情当理合。这种改动,应该说在艺术上是成功的。

    其次,从对待人民的态度来看,如果我们只看到罗本中写曹操在征张绣和征袁绍时不许掳掠扰民的号令,以及他用“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话来教育部下的这一面的话,当可视曹操统帅的军队是“泽如凯风,惠如时雨”的仁义之师。但如果联系到他虐民的一面来看,联系到罗本在这一问题上对刘备的描写态度来进行对比,又不能不使人感到,曹操的所谓恤民,不过是为了达到自己政治目的所采取的一种手段而己。在这一点上,罗本和毛本描写的客观效果基本是一致的。通观罗、毛本全书,凡涉及与人民关系的描写,对刘备可说是无保留地加以肯定,且有“携民渡江”的重点情节来突出其“爱民”;对曹操则褒贬相间,着墨也不甚多。作品第一次写及曹操与人民关系之处,是他为报父仇而兴兵讨陶谦时,竟迁怒于民,命令“但得城池,将城中百姓,尽行杀戮”,因而“大军所到之处,鸡犬不留,山无树木”(罗本《曹操兴兵报父仇》·毛本改后一句为“大军所到之处,杀戮人民,发掘坟墓”),残酷至极。在攻寿春时,他“纵军入城掳掠……寿春城中,抢掠一空”(罗本《曹操会兵击袁术》。毛本删去“纵军入城掳掠”);在对袁战争进攻南皮时,因百姓不愿为其敲冰拽船,他便命令捕杀百姓(罗毛本同),后虽有所通融,但至少可以说明,他在一怒之下,是可以视民命如草芥的。很明显,此类情节,都是作者为了揭露曹操的残民以逞而设置的。但作品又确有几处写他关心民事的地方,如征张绣时不准践踏麦田,攻袁绍时严禁下乡杀人鸡犬,不教枉废民业,让冀州百姓于后军就粮以及减免租赋等。这种虐民和“恤民”行为,似属不可调和的两极,实际上,“虐”也好,“恤”也好,都统一在“利我”这一点上:徐州屠戮,是报杀父私仇;南皮杀令,是解进军之急;寿春纵掠,是迎合军心。而各种“恤民”措施,则是为了树威信,买民心,以便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攻冀州时,他因禁令使军民震服,便“心中暗喜”;向襄樊攻刘备时,刘烨建议他“必用先买民心,民心若定,纵兵微亦可守矣。”(罗本《刘玄德败走江陵》。毛本删“民心若定”等)这都可以作为他以利己为中心的“恤民”的注脚。

    在曹操的“恤民”措施中,还有一引人注目之处,即仓亭大捷之后,他否定了诸将要求一鼓作气,攻克冀州的要求,坚持要待到老百姓秋收后再采取行动,这无疑是于百姓有利的决定,不宜抹煞其意义。但这是不是为了“恤民”而不顾及军事上的胜负了呢?(当然也不宜这样)恰恰相反,他首先考虑的还是军事利益,而不是老百姓的禾稼,他在分析当时的形势说:“冀州粮食极广,审配又有机谋,急未可拔。见今禾稼在田,功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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