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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苟尔化为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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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苟尔化为群(二)

时间:2009-8-8 16:56:19  来源:不详
百姓除害,使汉室复存。岂可与诸臣宰同列乎?合受魏公之位,加九锡以彰功德。”(第六十一回)这其中不乏阿谀奉迎之词,但所言亦非不是事实。侍中荀彧当即反对,曹操闻悉勃然变色。后曹操送他一空食盒,荀彧会其意,服毒自杀。封魏公后三年(216年)文武众官又皆议立曹操为魏王,先是中书令荀攸谏阻,为曹所怒,荀攸“忧愤成疾,卧病十数日而卒”。后又崔琰谏阻。崔琰非一般人,他是在曹操击灭袁绍后,令人遍访冀州名士时召纳的。当时就任命他为本州别驾从事,并颇为兴奋地对他说:“昨按本州户籍,共计三十万众,可谓大州。”这是曹操在继灭吕布、袁术之后,又以七万对七十万的悬殊兵力战胜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都比他强大得多的北方最大军阀袁绍,从此一举平定占大半个中国的北方,此时的曹操其喜悦、兴奋的心情可想而知。但崔琰却责以在九州幅裂,冀民暴骨原野的情况下,“不急存问风俗,救其涂炭,而先计较户籍,岂本州士女所望于明公哉?”其态度之庄重、严肃,其语气之坦率、冷峻,其责问之切中要害,在当时的情势之下,确非一般人所能接受,然而“操闻言,改容谢之,待为上宾”(第三十三回)。但当崔琰对众文武议立曹操为魏王“力言不可”的时候,“操大怒,收琰下狱问之”,崔琰在狱中大骂,操令杖杀于狱中。前后对比,何其鲜明。其实,对曹操来说,封公封王,都不是最重要的,他随时都可以代汉帝而为君,何况公、王乎?他以不代汉帝称君为底线,当别人再三劝谏他“代汉帝自立”的时候,他一再明确心迹,决不为之;但当别人劝谏他封公、封王,他未表示拒绝;因为封公、封王,对他来说不仅是表面的名誉和荣誉问题,而更是对他的能力、功绩的评判与肯定。在能够进一步肯定和提升自身价值时,在能够对其能力、功绩进一步肯定和评判时,他不允许别人阻碍或置疑;即使象荀攸叔侄那样受他信任、重用的人也不允许。归根结底,还是强烈的自尊心理在作怪。谁敢“婴鳞”,谁必遭杀身之祸。婴鳞即触犯逆鳞,指龙的喉下有逆鳞径尺,若有人婴之(触犯),则必杀人。韩非子在《说难》中说:“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表现之三:自尊心理与逆反心理是相辅相成的,有时强烈的自尊心理会演变成强烈的逆反心理。曹操在错杀死吕伯奢全家八口人之后,又路遇吕伯奢本人而杀之,并说出一句惊世骇俗、流传千古的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如果脱离开当时环境,脱离开当时语境,孤立地、单独地去分析、去评判这句话,无疑是一句十分凶狠、恶毒的话,是表明其极端自私、极其残忍无情的话。然而事实并不如此。

首先,曹操是在被追捕途中,画图悬赏缉拿,且又在中牟县就被陈宫认出并抓获;因而当时有高度警惕、紧张的心理,有多疑、敏感的神经,是在情理中事;错杀吕家八口人,就是因此而造成,这事陈宫也一起参与了;后又杀吕伯奢本人,曹操的主观揣测:“伯奢到家,见杀死多人,安肯干休?若率众来追,必遭其祸”(第四回),应该说也在情理之中,其逻辑推理、思维推理也并无太偏颇之处;而且就现实生活的可能性来说,也并非绝无可能。在当时的那种急迫情况下,曹操还能选择什么呢?再说又能有多少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去思考、去判定更加理智、更为正确的做法呢?“人的心理是由于外界事物或现象作用于大脑而产生的。因此,人的心理内容也被客观现实所规定。人固然可以支配自己的言行,可是他支配自己这样做而不那样做,其终极的原因都不在他自己,而是他所处于其中的客观现实。”(16)

其次,义与不义,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天论是在做事或做人上,都是一个原则性问题,都是其衡量和评判的最主要的道德标准、行为标准,是处理人际关系之间最重要的准则之一。被人们传颂千古、奉为典范的“桃园三结义”,其实质不就是一个“义”吗?陈宫说曹操杀吕伯奢是“大不义”(不仅是“不义”),这使熟读诗书、一心大展宏图的曹操不能不在心理上引起强烈的反感、抵触情绪,本来想要说明自己并非不义,是事到临头,迫不得已,反而在冲动的心理支配下,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不由脱口而出:“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第四回)。很显然,这是在应激状态下的一句情绪化语言,未必是其内心的真实反映。官渡之战中,在一次大败袁绍后清理战场时,“于图书中检出书信一束,皆许都及军中诸人与绍暗通之书。左右曰:‘可逐一点对姓名,收而杀之’。操曰:‘当绍之强,孤亦不能自保,况他人乎?’遂命尽焚之,更不再问。”(第三十回)如果把“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看作是他的本性的话,那么,还有什么比“里通外国”,比在暗地里被出卖而更“负我”、更危险可恨的呢?尤其是在战争中,一个情报可使一场战斗败北,也可能使全军覆没;做为军事统帅的曹操自然不会不知道其中利害,然而曹操“命尽焚之”,且“更不再问”。应该说这才是曹操内心的真实流露,才是他本性、本质的真实体现。前后两件事有如此明显的反差,当然不是因为曹操的个人品质、道德观念突然提高了;也不是所谓他的奸诈虚伪所使然;而是因为所处地位、心态,环境、条件不同而已。此时的曹操,不仅是掌握几十万军队的统帅,而且权力之大,“挟天子以令诸侯”;再也不因被追捕缉拿而紧张和不安,不因害怕被人“告密”、率众追杀以“遭其祸”而焦灼和忧虑,因而才有平和、大度、宽容的心境、心态、心情、心理,才会以寻常之心对待如此不寻常之事,即使在这些“诸人”中有一、二真心向敌者,也无碍大局,勿庸多虑。曹操还设身处地考虑:“当绍之强,孤亦不能自保,况他人乎?”这不仅为通敌“诸人”通情达理地进行了开脱,而且无意间也为自己证明了杀吕伯奢及全家的行为,并非是凶残暴戾、奸诈自私行为,而是在当时环境、条件下所产生的必然心理、必然行为。

第三,陈宫说曹操“大不义”,是从其“知而故杀”的这件事的性质来说的;而曹操“知而故杀”,是从后果也就是为免“遭其祸”上考虑的。我们不妨分析一下曹操为免遭其祸而采取的行为是义还是不义。曹操只身谋刺董卓,这当然是义的行为;谋刺未成,在奔逃途中因错杀吕家多人,为防其知悉后率众来追,只有狠心杀掉吕伯奢本人,以后才有可能召集诸侯大军讨伐董卓;所以从这前前后后的因果关系来看,曹操为免遭其祸而故意将吕伯奢杀害的行为也并不是不可以理解和谅解的,也不能说就是不义的行为。只不过人们总觉得明知其无辜而“故杀”是不应该的,是难以接受的。其实,在现实斗争中,为了正义,为了大局,以牺牲“小我”而成全“大我”,以牺牲局部利益而成全整体利益的情况并非鲜见。

第四,陈宫指责曹操“知而故杀,大不义”,意在提醒他这样做不对,但曹操鉴于自己的推断和评判,而产生了强烈的逆反心理,因为在他看来,杀掉吕伯奢是符合他个人情理推断的个人正常行为或称自由行动,心理学常识告诉我们:“人具有某种态度,这事本身就是自由行动,由于说服行为它受到威胁,当然会产生抵抗的。”“有什么力使自由行动的完成受到阻碍或威胁时,一种称为心理抵抗的反抗情绪就会产生出来。此时,人总想努力恢复这种自由。其方法有好几种。一个被人劝说戒酒的人,他以和过去一样,甚至超过以往地喝酒的做法来恢复‘饮酒自由’。”(17)曹操就是这样,你指责他,想改变他,但他却从另一个极端冒了出来:“旨在改变一个动机的外力,反而强化了这个原来的动机,这种心理反应叫逆反心理或叫反弹心理。”(18)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对曹操的“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它是在特定环境中,特定心理状态下的一句特定性语言,既不能概括他的一生和全部,也不能视为他的真正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

曹操的骄狂心理,过分强烈的自尊心理的产生,除了上述因素外,还有一个起根本性作用的因素,这就是当时的社会现实对曹操心灵深处潜在的影响。曹操生活在东汉末年,当时的封建统治阶级分成两大派系,一是一些大官僚地主阶级依靠政治、经济特权,逐渐形成大姓豪族,称为士族或世族,又称高门;一是不属于士族的官僚地主则被称为庶族,又称寒门。当时,门第、门阀观念十分严重,士、庶之间不能通婚,甚至在一起不得平起平坐,即使庶族地主官居高位,其自视亦不敢与士族较。《宋书.恩幸传》载:“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别。”《南史.王球传》中说:“士、庶区别,国之章也。”曹操的祖父、父亲,虽都官居高位,但都为庶族之列,尤其是祖父曹腾,身为宦官;其父曹嵩原系夏侯氏,过继给曹腾,据史志说,连他自己的生父是谁都不知道。如此家庭出身,这当然使士族们十分瞧不起。我们从人们在对敌对者的辱骂性称谓中可窥见一斑:一是比较一般性的蔑视性称谓,如刘备被人讥为“贩屦织席小儿”,诸葛亮被斥为“村夫”,张飞骂吕布“三姓家奴”,吕布则骂张飞“环眼贼”。二是带有比较强烈感情色彩的辱骂性称谓,如关羽被擒获后大骂孙权“碧眼小儿,紫髯鼠辈”;因关羽、张飞之死都系之于东吴,刘备与东吴仇深似海,誓不两立,怒斥东吴为“吴贼”、“吴狗”。上述称谓不管情感如何强烈,用词如何激烈,尚不涉及人的隐私,不涉及做人的资格和尊严;但对曹操就不一样了,称之“曹贼”是最常用、最普通的;而称为“赘阉遗丑”,就何其轻蔑!何其鄙夷!令人感到何其羞辱与难堪!!

严格而又严酷的门阀、门第等级制度,既成为人们的世俗观念,社会风气和社会意识,就不能不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打下烙印,也不能不深刻地影响人们的性格发展,概莫能外。大多数人虽然心怀不满,忿忿不平,但无力改变现实,于是采取了消极颓废的生活方式,玩世不恭的处世态度,过着剥削阶级的糜烂生活,纵情于声色犬马,在浑浑噩噩中抛掷人生。也有一些人才智一般,既无法抗衡现实,就只好去适应、顺从,从而逐渐形成自卑畏缩、谦恭懦弱之人。只有极少数精英才智超群,对面临的社会现实有清醒而正确的认识,不甘心自己的境遇,为了改变这种境遇而去努力奋斗,因而心怀远大理想,胸藏奇谋韬略,临机处事坚毅果敢,具有强者的心理态势。曹操就是其中佼佼者,这后一种性格特征也就是他的性格主导特征。但社会现实所打下的“烙印”并未消失,而是潜藏在心灵深处,遇有时机就会浮出“水面”,伴随着主导特征而出现。比如曹操不甘心自己的境遇,要为改变这种境遇而努力奋斗,因此他具有强烈的竞争心理。在竞争取得重大胜利的时候,就难免趾高气扬,既有精神上的自我愉悦、满足之感,有时也有对士族者们的一种示威式的炫耀,炫耀式的示威。当这种炫耀和示威超过一定“火候”时,自然就形成了骄狂之心。因此,骄狂之心有时就是对在“烙印”的潜在影响下而产生的一种补偿性心理。曹操虽官居高位,权力之大能挟天子以令诸侯,从外表看来是多么显赫和强大,但在其内心有时却是很卑怯和脆弱的,甚至禁不住几句不受听的话。比如在封公、封王问题上,有谁敢、又有谁能阻挡得了的呢?也只有极个别他最亲近的、最受信任和重用的文人谋士说几句不同意见的话而已,充其量不理他就是了,然而曹操闻悉后“勃然变色”,犹如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池水,在他心底掀起巨大波澜,他毫不掩饰自己冲动的情绪,必欲除之而后快。这从表面看是触动了他自尊的神经,他要维护自尊,而实际是在潜意识中觉得别人在轻视自己,在鄙视自己,对这种轻视和鄙视之感,不仅怀有一种深深的恐惧,而且还怀有一种深深的仇恨,因而采取了极端的做法一一在其他任何方面都能容忍,即使象祢衡那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当面指斥他“眼浊、口浊、耳浊、身浊、腹浊、心浊”,简直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无一丝可取之处,他也未曾动怒杀之;而唯独在这方面一点也不大度、宽容,哪怕是象荀彧叔侄那样最受信任、做出最突出贡献的人也决不宽恕。由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了曹操在入仕之初,为什么就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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