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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百回本《西游记》的艺术形象创新——以孙悟空与猪八戒形象的艺术演进为例

时间:2009-8-8 16:56:42  来源:不详
现端倪。
  相比较而言,猪八戒的出场比悟空要晚得多。他是取经队伍的最后加盟者。《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中除法师、猴行者之外,另有一个深沙神(沙僧前身) ,但没有猪八戒,至《西游记杂剧》中他才姗姗出场,排名却还在沙和尚之后。他的身份是“摩利支天部下御车将军”,是位“金色猪”。长得“喙长项阔,蹄硬鬣刚”,自号黑风大王,摄走了裴太公的女儿裴海·棠。孙行者最后借助二郎细犬之力将其收伏。在《西游记平话》中,他则成了“黑猪精”排名依然在沙僧之后(名字也有一点差异,是“朱”八戒) ,最后“正果香华会上净坛使者”,此外不详。但基本可以推断,他的地位远逊于孙行者,车迟斗圣一回根本就没有提及。总体上看猪八戒的性格比较单一化,除了好色之外,没给人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
  从两人的形象追溯中不难看出,这两个形象与百回本中的对应者还存在很大的差异。《大唐三藏取经诗话》、《西游记杂剧》的中心人物皆是法师(三藏) ,孙行者尚且只是一个配角(当然他的风头还是盖过了法师) 。拿《西游记杂剧》来说,计有六本二十四出,孙行者直到第三本第九出才出场,而且妖气十足;猪八戒就更不用说了。至百回本中,二者才脱胎换骨,面貌一新。孙悟空取代唐僧成为全书的“书胆”,于是就有了紧张刺激的前七回故事。从石猴出世、拜师学艺、龙宫借宝、勾销死籍,一直到大闹天宫,奠定了孙悟空的传主地位。同样令人惊叹的是,猪八戒的形象也被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将他作为孙悟空形象的对应。二人相得益彰,优势互补,使西行之旅洒满了笑声,使读者在轻松愉快中感受着取经师徒们的自我超越。

  百回本中孙悟空与猪八戒形象塑造的成功,关键在于写定者为二者所动的“手术”。这两个形象的美学意义是在对前此形象的改造过程中逐步获得的。可以说孙悟空与猪八戒这两个形象的改造是百回本最成功的一笔。
  百回本中孙悟空代替唐僧成为书胆,成为一个一往无前的战斗英雄。作为这样一个形象,他身上不宜有太多污点儿。可是他的“前辈”们,要么胆小委琐,如《取经诗话》中的猴行者;要么太过流气,如《西游记杂剧》中的通天大圣。尤其是后者,不仅好偷而且好色,他强抢金鼎国公主为妻,为了讨好自己这位压寨夫人,居然偷了王母绣仙衣一套,搞什么庆仙衣会。在人前(尤其是女人面前) 言谈举止极其下流。这个孙行者与此前的猴行者大大不同,猴行者对宗教有一种虔诚,孙行者身上则透出一股油滑气,或者说是流气;前者是一个宗教徒,后者更似一个市井无赖。
  另外, 《取经诗话》中的猴行者和杂剧中的通天大圣、平话中的吾空性格中的反抗因子都不是很强,对天宫的反叛其实是被动的。《取经诗话》中的猴行者没有明显的反叛行径,只是在“入王母池之处第十一”向法师追诉自己当年曾因偷吃蟠桃受罚:
  我因八百岁时,偷吃十颗,被王母捉下,左胁判八百,右胁判三千铁棒,配在花果山紫云洞。至今胁下尚痛。我今定是不敢偷吃也。
除这一令其至今心有余悸的盗窃行为之外没见有什么其它“不轨”行为。《西游记杂剧》就复杂了许多:不仅偷了仙桃、饮了琼浆、吃了仙丹,还偷了一套绣仙衣。事件的起因皆在一个“色”字,为了讨好自己的压寨夫人,才引出这一连串的麻烦。面对前来围剿的天兵天将,他显得有点儿底气不足,一会儿“行者作慌科”,一回“行者作走科”,几乎不敢正面交手。好在他会驾筋斗云,会变化(“小圣一个筋斗,去十万八千里路程,那里拿我,我上树化个焦螟虫??”见《元曲选外编·西游记杂剧》第九出,657 页) 这是他值得注意的新本领。最后被捉拿归案,还是观音求情,压在花果山石缝中等待唐僧。当唐僧路过此地,收他为徒,本该感恩戴德,可他被放出来后的第一反应竟是“好个胖和尚,到前面吃得我一顿饱,依旧回花果山,那里来寻我。”(《元曲选外编·西游记杂剧》第十出,659 页) 故而观音又传了唐僧紧箍咒以为约束。在女儿国如果不是头上的金箍发生效用,肯定再次破(色) 戒。
  《西游记平话》中他的行为虽然被明确称之为“闹乱天宫”,但在偷桃、偷酒之外也涉及到“绣仙衣”,所以令人疑心其行为动机是不是也和女色有关。这样一个“五毒俱全”的形象恐怕很难作为正面人物隆重推出。他要取代唐僧成为第一主人公,“英雄不好色”是必然的。于是作家花了很大一番心思,对他进行“净化”处理。首先将原本由于自身不光彩行为引发的灭顶之灾(因色而盗) ,改为因忿“玉帝不会用贤”,起而大闹天宫。这样就为闹天宫寻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猴王的形象一下子就树了起来。同时又进一步把他和女色剥离开来,使之与女色没有任何瓜葛,他可以自豪地宣称:“我从小不晓得干那般事”(二十三回) 。另外又洗尽了他身上的“妖气”,不仅不再吃人,而且洁身自爱。就在唐僧宝象国遇难,八戒去花果山敦请大圣重新出山降妖救师一回,有一段文字颇耐人寻味:
  那大圣才和八戒携手驾云,离了洞过东洋大海,至西岸,住云光,叫道:“兄弟,你且在此慢行,等我去下海净净身子。”八戒道:“忙忙的走路,且净什么身子?”行者道:“你那里知道,我自从回来,这几日弄得身上有些妖精气了。师父是个爱干净的,恐怕嫌我。”
    仅此即可知,百回本中的悟空对“正”、“邪”之分是看得非常分明的。与此相连的是他对取经事业的百般执著。而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他作为一个正面形象所作的努力。这样就将一个原本充满妖气、流气,胆小、委琐的孙行者,一变而成一个充满豪侠气概,为理想勇往直前的“斗战胜佛”。百回本中的孙悟空身上带有浓重的“市民英雄”气息。他尚气好胜、“有仁有义”、为理想百折不挠的性格,深为读者所喜爱。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孙悟空的“净化”是和对猪八戒的“丑化”同步进行的。作家一边不遗余力地删削孙悟空身上的“劣迹”、“污点”,努力使孙悟空之形象光彩照人;一边煞费苦心地“丑化”猪八戒。前面说过,传统西游故事中猪八戒是取经队伍的最后加盟者,但在百回本中却异军突起,风头不仅盖过沙僧,连老和尚唐僧也要逊色三分,在读者心中的地位直线上升,直逼孙悟空。这主要归功于作者为这一形象动的“手术”:笔锋轻轻一转,便将悟空形象中的不光彩因素过滤干净,而猪八戒除了承载许多原本属于两个角色的缺点———好色之外,另加上贪吃一说。这样就成功地将其猪样的外表与贪吃、嗜色的性格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其成为食色二欲的象征。于是,猪八戒顺理成章变为“丑”角大全:贪色、贪吃、说谎、嫉妒、爱小、恋家、意志薄弱,简直是万千“宠爱”在一身。
  这样一改,原本就好色的猪八戒,在百回本中就变得更“色”,甚至于在女人面前难以自持,一次次在女色面前摔跟斗。先是酒醉戏嫦娥,被贬下凡,误投猪胎,为自己猪样的外表寻到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接下来旧习难改,又是卵二姐、又是高翠兰,两番 门,直到被迫加入取经队伍,一直没有忘“情”。“莫氏山庄”、“女儿国”、“天竺国”,屡屡出丑。除了好色之外,猪八戒还添了另一个大毛病———贪吃。因为食量大,在高老庄时就为丈人所厌弃。西行一路更是忍饥挨饿,所以他不放过每一次吃的机会。第四十七回在陈家庄,第五十四回在女儿国,第九十三回在布金禅寺,读者不止一次见到了他大吃的特技表演。大概只要有了“吃”,八戒大脑思维似乎都简单化了,第二十八回,黄袍怪骗说唐僧正在吃人肉包子,他居然信以为真,冒冒失失往里就走。这固然有夸张的成分,但充分说明了“吃”对他的诱惑力之大。正是由于他对食、色的渴求每每得不到满足,所以又滋生出其它的一些缺点,诸如忌妒、爱占小便宜、说谎等。也正是由于有了这么多的缺点,八戒的形象才空前丰满起来,作为本能欲望驱使下的“感性”人,获得了一种广为认可的“世俗性”,和悟空正好相反。悟空是以自身的优点(坚忍执著,笑对一切困难,为理想百折不挠) 赢得读者;而八戒恰恰是因为有了这许多缺点才让人觉着可亲可近。所以百回本尽管有“丑化”八戒的嫌疑,但却使他赢得了读者的喜爱。
  可以说,百回本写定者对这两个人物所进行的“净化”和“丑化”处理,一方面获得了“寓庄于谐”的艺术效果,使小说的艺术品位比此前同类作品有所提升;另一方面这两个形象之间微妙的“互动”效应,即二者间的相互掣肘、牵制,使小说情节复杂化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孙悟空代表的是理想化人格,是“超我”;猪八戒代表的是潜意识人格,是“本我”。由此可见,真正使孙悟空、猪八戒获得永久艺术生命的是百回本的写定者。这位写定者(吴承恩也好,其他人也好) 是伟大的,他使原本稚拙、散乱、只活跃在说书人口头、或者戏剧舞台上的故事,走上了文人案头,走进了读者视野。他用自己的心灵重新诠释了原本古老的取经故事,为之注入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其浓烈的主体意识的渗透,使百回本《西游记》避免了像《大唐三藏取经诗话》那样氤氲在宗教的祥光瑞霭中;也不再像《西游记杂剧》那样一味地轻浮调笑,也不再如《西游记平话》追求“热闹好看”。相反,却在原本一个宗教故事框架中楔入了自己对社会、人生的独特思考,在滑稽谑浪的文字背后隐藏了自己的一颗“傲世之心”,使原本意蕴单一的故事变得深邃、复杂、厚重起来。于是,虚幻的神魔世界变成了真实人世的投影,他笔下的人物也就相应地承载了更多的社会意义,原本苍白的“扁平”人物变成了意蕴厚重的“圆形”人物,从而获得了永恒的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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