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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儒的意识形态建构与《毛序》传承的逻辑轨迹

时间:2009-8-8 16:57:13  来源:不详
(鲁诗)
《黍离》,伯封作也。(《王氏诗考》引)(韩诗)
《黍离》,悯宗周也。(《毛诗序》)(毛诗)伋
从这简单的对比中可以看出,“四家诗”在说诗的基本价值指向上是完全一致的:都遵循了先秦儒家的既定思路,从道德的和政治的角度看待《诗经》作品的意旨。他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各自对诗歌具体指涉的人和事的认定有所不同。这说明什么?这只能说明汉儒说诗虽然是出于同一个解释系统,却又都不肯严格按照师承说诗,都不约而同地来了个“别子为宗”。这才会导致同源而异流的现象出现。否则他们怎么能够开宗立派呢?从这个角度来看,有些批评者对《诗序》的指责就有其意义了。清人崔述云:
世儒皆谓《诗序》近古,其说必有所传。十二国之中,称为美某公、刺某公者,必某公之事无疑也。虽然,余细核之矣。《邶》、《鄘》、《卫》三十九篇,直指为某君者十有七。《王风》十篇,直指为某王者五。《郑风》二十一篇而直指者十有一。《齐》则十一篇而直指者六。《唐》则十二篇而直指者九。《陈》则十篇而直指者七。乃至《秦》止十篇而得九,《曹》止四篇而得三。惟其事与君无涉则已耳,苟事涉于其君,不举其谥则称其名与字,徒称君者百不三、四焉。可谓言之凿凿也。而独《魏风》七篇、《桧风》四篇,则无一篇直指为某君者。此何以说焉?既果真有所传,何以此二国独不知其为某公?况桧亡于鲁惠之世,魏亡于鲁闵之世,且在齐哀、陈幽烛后二百年,何以远者知之历历,而近者反皆不知之乎?盖周、齐、秦、晋、郑、卫、陈、曹之君之事,皆载于《春秋传》及《史记·世家》、《年表》,故得以采而附会之。此二国者,《春秋》、《史记》之所不载,故无从凭空撰为某君者耳。然则彼八国者,亦非果有所传,而但就诗词揣度言之,因取《春秋传》之事附会之也彰明矣[x]
崔东壁这段话可以说是痛快淋漓,非常有力地指出了汉儒说诗的普遍问题。附会史实恰恰是《诗序》,包括齐、鲁、韩三家《诗序》说诗的共同特征。我们知道,有些诗的创作原因在某些史书中是有明确记载的,例如,《卫风·硕人》,《左传》隐公三年明确记载:“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如《秦风·黄鸟》,《左传》文公六年载:“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再如《大雅·抑》,《国语·楚语上》载:“左史倚相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犹箴警于国,……史不失书,矇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乎作《懿》戒,以自警也。”(按“懿”即“抑”也。)此类史籍上明言作诗之旨的作品当然是便于解释的,但是可惜这种情况太少了,在《诗经》中只是个别情况而已。那么多无从找到根据的作品如何解释呢?就只好附会史书了。
那么这种附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在荀子那里这种附会还没有发生。何以见得呢?我们可以从荀子的引诗中看出来。我们可以试举几例如下:
故先王既陈之以道,上先服之。若不可,尚贤以綦之;若不可,废不能以单之。綦三年而百姓从风矣。邪民不从,然后俟之以刑,则民知罪矣。《诗》曰:“尹氏大师,维周之氐,秉国之均,四方是维,天子是毗,卑民不迷。”是以威厉而不试,刑错而不用,此之谓也。(《宥坐》)
这里荀子是讲帝王如何治民的道理:先是以身作则地示范和以表彰贤者来引导,然后是罢黜不贤者以警戒之,如果还有不守礼法的奸邪之人,那就只好用刑罚来惩罚了。总之荀子在这里是提倡“威厉而不试,刑错而不用”的礼治。他所引的诗句出于《小雅·节南山》。《诗序》云:“《节南山》,家父刺幽王也。”董仲舒则云:“及至周室之衰,其卿大夫缓于谊而急于利,亡推让之风而有争田之讼。故诗人疾而刺之,曰:‘节彼南山,惟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xi]《诗序》以为是刺幽王,董仲舒以为是刺卿大夫(即师尹)[xii],近就诗的文本义言之,董说近是。然而荀子却完全是从正面来引此诗,似乎并不知道这是讽刺师尹的话。这至少说明在荀子的心目中这首诗并不像汉儒所理解的那样。又如:
诸侯召其臣,臣不俟驾,颠倒衣裳而走,礼也。《诗》曰:“颠之倒之,自公召之。“(《大略》)
此处所引诗句出于《齐诗·东方未明》。《诗序》云:“《东方未明》,刺无节也。朝廷兴居无节,号令不时,挈壶氏不能掌其职焉。”荀子说“颠倒衣裳而走,礼也。”显然并不认为这里有什么讥刺之意。近观诗之文本义,似乎也看不出是旨在讽刺。也就是说,对此诗的理解汉儒与荀子是不一样的。再如:
君子之言,涉然而精,俯然而类,差差然而齐。彼正其名,当其辞,以务白其志义者也。……故名足以指实,辞足以见极,则舍之矣。外是者谓之讱,是君子之所弃,而愚者拾以为己宝。故愚者之言,忽然而粗,啧然而不类,誻誻然而沸。彼诱其名,眩其辞,而无深于其志意者也。故穷借而无极,甚牢而无功,贪而无名。故知者之言也,虑之易知也,行之易安也,持之易立也;成则必得其所好而不遇其所恶焉。而愚者反是。《诗》曰:“为鬼为蜮,则不可得;有腆面目,视人罔极。作此好歌,以极反侧。”此之谓也。(《正名》)
这段话是讲“辨说”的道理——君子或智者之言逻辑畅通、道理明白、名实相副,并且切于实用,多余的废话一律屏弃。愚者之言却是罗嗦艰涩、逻辑不通、炫耀文辞,毫无用处。此处引诗出于《小雅·何人斯》。《诗序》云:“《何人斯》,苏公刺暴公也。暴公为卿士,而谮苏公焉。故苏公作是诗而绝之。”就文本义来看,尽管不能断定具体作诗者与被刺者,但的确像是朋友绝交之诗。观荀子之意,似乎并不知道这首诗的具体所指。
也许有人会说,古人引诗本来就是断章取义,与诗的原义相去很远并非鲜见之事。此话对于春秋时期那些引诗、赋诗的贵族来说自然是毫无疑问的,但对荀子来说却不可以以此论之。因为在荀子心目中,《诗三百》已经不是一部一般的古代文化典籍了,它们都是圣人之志的表现。所谓“《诗》言是,其志也。”[xiii]即是说《诗》乃是圣人之志。因此他将《诗》与《书》、《礼》均称之为“经”。正是由于《诗》在他的眼中有这样神圣的地位,所以在他多达六十余次的引诗中从来没有像春秋的贵族们那样断章取义的。他的引诗与全诗的大旨绝无相悖或无关的情形。他的引诗有与《诗序》相左之处,那只能说是因为他与汉儒对诗旨的理解有所不同。
通过以上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在荀子的心目中,诗虽然都具有政治或道德的意义,但并不确定这首诗是刺某公,那首诗是刺某王。这与《孔子诗论》的说诗是基本一致的——根据诗的文本义适当赋予其以某种道德的或政治的价值。如果这个结论可以成立,那么四家“诗序”那样指实某诗为某人作,乃美某人或刺某人的说诗方法就是汉儒的发明了。对此“古史辨”派曾经进行过激烈的批判和无情的嘲笑。例如顾颉刚在《论诗序附会史实的方法书》中认为汉儒是用“无中生有”的方法随意解释诗意。他讽刺说,假如唐诗没有标出题目和作者,用汉儒的方法来解释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形:《海上》(即“海上生明月”一诗),杨妃思禄山也。禄山辞归范阳,杨妃念而作是诗也。《吾爱》(即“吾爱孟夫子”一诗),时人美孟柯也。梁襄王不似人君,孟子不肯仕于其朝,弃轩冕如敝屣也。不能不承认,顾先生的确抓住了汉儒用史实比附诗意的症结所在。那么汉儒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郑振铎在《读〈毛诗序〉》一文中曾这样来解释汉儒的动机:
《毛诗序》……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是附会的,是与诗意相违背的。……大概做《诗序》的人误认为《诗经》是一部谏书,误认为《诗经》里许多诗都是对帝王而发的。所以他解说的诗意不是美某王,就是刺某公。[xiv]
誻这无疑是极为合理的解释。因为我们在孔、孟、荀等先秦儒家的说诗、引诗中实在发现不了可以支撑《诗序》的证据。这说明汉儒为了自己的意识形态建构,的确在说诗方面有一些过于大胆的发挥。但是这种发挥并非出于汉儒的愚钝,而是他们争夺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紧迫需要使然。
 
注释: 

[i] 顾颉刚:《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见《古史辨》第三册下编,上海书店《民国丛书》影印版,第654页。
[ii] 皮锡瑞:《经学通论·诗经》,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20页
[iii] 刘光义:《汉武帝之用儒及汉儒之说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8年版,第57页。
[iv] 宋儒郑樵《诗辨妄》认为《毛诗序》是“村野妄人所作”。朱熹受到郑樵的影响,亦认为《毛诗序》不可信,他说:“《诗序》,东汉《儒林传》分明说道卫宏作,后来经意不明,都是被他坏了。(《朱子语类》卷八十)“古史辨”派则云:“《毛诗序》是没有根据的,是后汉人杂采经传以附会诗文的。”(郑振铎《读毛诗序》)此类论述甚多。
[v] 《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书店,2002年版,第117页。李学勤在《〈诗论〉的体裁和作者》一文中也认为《孔子诗论》的作者是子夏。见同书第57页。
[vi] 此处用李学勤先生释文,下同。
[vii] 周凤五:《〈孔子诗论〉新释文及注解》,见《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第161页。
[viii] 见屈万里:《诗经释义》。
[ix] 王先谦:《荀子集解》卷二十,《诸子集成》上海书店影印本,第344页。
[x] 崔述:《读风偶识》卷二《通论十三国风》
[xi] 《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
[xii] 董仲舒的解诗与《毛诗序》不同,应是出于三家诗。有人认为是出于《齐诗》。
[xiii] 《荀子·儒效》
[xiv] 顾颉刚编:《古史辨》第三册下编,上海书店,《民国丛书》本,第388页-3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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