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表》作 。
“ 2”的演變可能如下所示:
→換形旁→
“爻”分置於“戈”之上下,可能是為了使字體結構更加緊湊,以求書寫美觀,如《說文·戈部》所收 (戜)字,大徐本作 ( );又如 (戠)字,郭店楚簡《尊德義》簡18寫作△,皆可比勘。
“ ”可作聲旁,《說文》中有例。《說文·火部》:“ ,交灼木也。從火、教省聲。讀若狡。”依篆形, 實從教的古文 得聲。嚴可均曰:“當作 聲, 者教之古文。”[5]段玉裁注:“按《玉篇》《廣韻》皆曰: 同烄。”朱駿聲云:“ 當為烄之古文。”
“教”“交”音同,故從 之字與從交之字可通(如 同烄),而從交之字又與從爻之字相通(如駮同駁,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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