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试论中国伦理思想与古代山水画图式 |
|
时间:2011-11-29 12:00:48 来源:不详
|
|
|
境(包括建筑组合、空间布局、自然生态),都表现为住宅与庭园的融合,在屋宇选址时,多喜欢与山水林木相接近,十分符合风水理论中所说的“山为骨架,水为血脉”的要求,与自然山水景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符合依山傍水、负阴抱阳、坐北朝[注: 北朝(公元386年—公元581年),是中国历史上与南朝同时代的北方王朝的总称,其中包括了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等数个王朝(继承北周疆域的隋由于灭亡南朝陈,]南、藏风聚气、适应自然、融入自然的价值标准。这些都说明山水画理论和山水画创作对风水理论的引入与借鉴,同时也说明正是由于伦理思想统摄和浸润使山水画理论和风水理论相互影响、相互借鉴和相互融会。 正是认为“天尊地卑、贵贱有序”是规律、是秩序、是天道,因而“和天人、序人伦”的道德伦理观念深深渗入中国人头脑中,遵从尊卑贵贱的纲常伦理的道德秩序,并以具体的形式一一伦理形式,来体现这种普遍规律、逻辑和秩序。表现在自然中是天尊地卑;表现在朝廷是君君臣臣、君贵臣贱;表现在家庭中是父父子子、父尊子卑,父慈子孝,男尊女卑,夫唱妇随;表现在国统中,是嫡长子继承制;表现在官吏中,是论资排辈;表现在文人中,是行必法祖;表现在人事中,是逆来顺受、谦恭礼让;表现在风水中是山为君,水为臣,山为主,水为宾,龙为君道,砂为臣道;表现在山水画章法布局上,山峰、树木等必有主客、大小、尊卑、远近、上下、呼应(顾盼)等关系。因此,认为自然的美,艺术的美及社会的和谐等都源于和体现在这种伦理秩序之中。 中国伦理思想中的大小、尊卑、远近、主客、上下、呼应(顾盼)等关系,作为一种普遍规律、逻辑和秩序,和绘画的形式语言都是相通的。中国传统山水画无论是在整体章法布局上,还是对物象的观察、分析提炼和概括,多以象征、比附、取譬的方法,都追求这种普遍规律、逻辑和秩序,它不关心近大远小的透视规律,也不关心什么动点透视和散点透视,(古人本无此说,是后人强加的,)这些不符合也无法表现中国伦理思想中的大小、尊卑、远近、主客、上下、呼应的伦理秩序,不符合天道,也不研究表面光色瞬间的丰富变化。认为这些只是事物的表面,而非本质。而是重视知觉经验,重普遍规律,重常理、常形、常象;重物体之固有结构,重整体的和谐,以伦理的观念、人文情怀和符号化的语言来构象和组织画面,“以通天地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使之符合天道。事实上在整个传统中国画中无论人物画、山水画还是花鸟画,包括书法,从局部到整体都始终注意大小、尊卑、远近、主客、上下、迎让、呼应(顾盼)等关系。如树的画法,宋仲仁(释)在他的《华光梅谱》中就有这样论说:“梅有高下尊卑之别,有大小贵贱之辩,有疏密轻重之象,有间阔动静之用。枝有文武、刚柔相和合,花有大小、君臣相对,条有父子长短不同,蕊有失妻阴阳相应。其木不一,当以类推之。”清王概的《芥子园画传》中也有“二株画法:一株有两法,一大加小,是为扶老,一小加大,是为携幼,”的论述。在花鸟画中,画两枝花必然要一枝长,一枝短;一个主,一个辅;一个盛开的为大,一个含苞待放为小。我们确实在优秀的中国传统山水画及花鸟画中可以看出树和花的造型与组合,大都[注: 元大都,或称大都,突厥语称为“汗八里”(Khanbaliq,即“可汗之城”,帝都之意。)。自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四年(1267年)至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为元朝京师。]姿态优美、顾盼有情,比自然中的树和花还要美,就是因为源于这种伦理形式和人文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