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祭祀的本质之所在。但只有“君子”(有修养的知识分子)能够领悟这一点,一般的老百姓往往还是把祭祀当成宗教性的行为。正因为如此,儒家强调“神道设教”,这是在民智未开的情况下最佳的方式。 从明末清初天主教进入中国,传教士对中国祭祖发生了认识上的分歧,在著名的“礼仪之争”中一些传教士认为中国人的祭祖行为是迷信。当时有中国学者就进行了辩驳:“礼祭祖宗止是思念死者之意,非有求福也。”中国人在先人的牌位前烧香磕头,敬献牲、酒、瓜果,都是为了纪念,并不是希望祖先的灵魂从牌位上下来保佑他们,这都是内心追思故人的情感宣泄。用现代哲学术语来说,如果祭祖是在“求福”,那就是祭祀者信仰超自然的神明,便是宗教;反之,那就是本人内心情感的流露,就是伦理。他还从历代的经典和疏文中,摘录了有关章句加以辨析,然后证明中国人祭祖并没有什么“求福”之意。祭祀中不向祖宗“求福”,自然也就很难说祭祀本身是一种宗教行为(李天纲:《中国礼仪之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88-190页)。后来如冯友兰认为中国的“丧礼祭礼是诗与艺术而非宗教。其对死者之态度是诗的,艺术的,而非宗教的。”(《中国哲学史》上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18页)“关于祭礼之理论”中,引用的也是《礼记》中《祭义》和《祭统》的文字,强调“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同上第424页)说明中国人在祭祀的时候,并不是对外在神明的崇拜,而是比较注意他们自己内心的感情。一种仪式如果主要是主体性的体验,而不是的超越客体的祈盼,当然就难称是宗教的,而主要是人文的。
中国人的重视祭祀还有崇德报功之意,《礼记·祭法》上说:“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是故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帝喾能序星辰以着众,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舜勤众事而野死,鲧鄣鸿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契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菑,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 冯友兰先生进一步分析说:“根于崇德报功之意,以人为祭祀之对象,……中国旧社会中,每行之人,皆供奉其行之人神,如木匠供鲁班,酒家奉葛仙。其意即谓,各种手艺,皆有其发明者。后来以此手艺为生者,饮水思源,崇德报功,故奉原来发明者为神明,而祀之焉。至于天地星辰,鸟兽草木,亦以崇德报功之义而崇拜之。此或起源于原始社会中之拜物教,但以儒家所与之义,则此已为诗而非宗教矣。”(《中国哲学史》上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28页)这里说的再明白不过了,中国人的重视祭祀往往祭祀的是人,而不是神。即是以人为神也表达的是崇德报功之意,是人文的而不是宗教的,是理性的而不是迷信的。对天地万物的崇拜也有此义,所以儒家认为是诗而不是宗教。
黄帝时代是父系血缘关系强化的时代,也是祖先崇拜观念趋于明确的时代。后来的虞、夏、商、周都尊黄帝为始祖,许多方国也都有关于黄帝后裔的传说,这是祖先崇拜进一步发展的结果。纪念黄帝并不是现在才这样做的,历史上就有祭祀黄帝陵的传统。黄帝去后,后人对他的遗物进行朝拜,以表纪念。《博物志·史补》:“黄帝登仙,其臣左彻者削木象黄帝,帅诸侯以朝之。七年不还,左彻乃立颛顼,左彻亦仙去也。”《竹书纪年》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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