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精神文明主题方案
二、创建目标与主要配套设施建设
(一)目标要求。
以提高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创建新一轮全国和省级精神文明先进为目标,在进一步增强龙
岩、三明两个设区市自身创建水平的同时,充分发挥他们对其所属的10个原中央苏区县(区)的带动幅
射作用。龙岩市着重带动提升新罗、长汀、永定、上杭、连城等5个原中央苏区县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三明市着重带动提升宁化、清流、明溪、建宁、泰宁等5个原中央苏区县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从而使整
个区域精神文明建设跃上一个新的层次。具体目标是:
1、创建文明城市工作:2002年,龙岩市要争取进入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行列,2005年要力
争评上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三明市在保持原有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基础上
,2005年要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2、创建文明县城工作:2002年,龙岩、三明市所属的10个原中央苏区县(区),80%要建成省级精
神文明先进县(区),到2005年,要全部进入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县(区)的行列。
3、创建文明村镇工作:2005年,10个原中央苏区县(区),要分别建成2个省级文明镇;3个省级文
明村。
4、创建文明行业工作:2005年,10个原中央苏区县(区),要分别建成5个市级文明行业;8个市级
文明窗口。
5、基层基础创建:2005年,10个原中央苏区县(区),要分别建成15个省级文明单位;2个省级文
明学校;1个省级文明社区或文明小区;1对省级军民共建先进单位;20户省级文明家庭;1个省、市、
县文明风景旅游区;1条省、市、县文明街;1条省、市、县文明路带;100%建成全国或省级卫生县城
。
6、教育基地建设:2005年,10个原中央苏区县(区),要分别建成5个省、市、县爱国主义教育基
地;5个省、市、县先进文化阵地;5个省、市、县科普教育基地;5个省、市、县普法教育基地;5个
省、市、县全民健身基地。
实现上述目标,应大力加强原中央苏区各县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电、环保等基础
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是配齐文化设施和各类基地项目,确保各项设施在面积、资源、设备上都达到相
应的要求,同时,加强基层专业人才和干部的培训,提高其自身创建的能力。
(二)配套项目
1、配齐县、乡镇、村各级宣传文化设施。到2005年,10个原中央苏区县(区)都要实现县级文化馆
、图书馆、科技馆三馆达标;省级文明镇要建成相应的宣传文化中心或文化站;省级文明村要配齐文
化活动室,每个村培植文化中心户5户以上;社区或小区,要加强宣传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基本的宣传
文化活动中心要素要达标。
2、加强各类基地项目建设。各种教育基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切实加强原中央苏区
各县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普法教育基地以及全民健身基地的建设。到2005年,这些
基地在数量上要建成并形成一定规模,在设施上要较为完善,并使之在建设富有革命历史传统的闽西
北精神文明特色、提高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养和法治观念、道德观念、增强人民体质方面起到切实作
用。
3、加强人才培养,提高10个原中央苏区县(区)基层自身创建的能力。采取干部交流挂职,参加培训班
、研讨班等方式,对10个原中央苏区县(区)的基层干部和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素质。到
2005年将重点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负责对创建省级文明村镇的党委宣传委员轮训一遍;由省卫
生厅负责协调将10个原中央苏区县(区)基层卫生院需培训的医务人员输送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培训。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围绕省第七次党代会
提出的构建三条战略通道的战略要求,加强山海协作,在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协作配套、
科技联合开发、区域市场培育、对口帮助扶持,推动山海经贸协作向纵深发展的同时,组织发动闽东
南经济发达地区的市、区、县,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对口扶贫布局,与原有扶持老区政策相衔接
,对原中央苏区所在地的10个县(区)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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