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写吧 >> 工作计划 >> 正文
关于全县新经济组织、新…
乡镇领导干部社会管理专…
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执…
乡全面提升公众社会安全…
学校“阳春四月踏青活动…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小结
大一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小…
电信社会实践总结:未来…
电信设备中心大学生社会…
2009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总…
最新热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1)

时间:2009-9-27 11:26:49  来源:不详

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安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项目建设、民生建设、效能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即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即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事故防范为中心、双基工作为重点、政策法规为导向、严格监管为手段、科技兴安为支撑、队伍建设为保障,积极构建全市科学、规范、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南通市政府下达给我市的目标以内,确保事故总量比上年下降25%,努力实现南通市目标管理考核五连冠。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责任。根据机关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综治平安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展开综治工作。

(二)切实做好维稳工作,提高机关治安防控能力。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好“大接访活动”,实行领导干部轮流座班接访,及时做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接访日的相应的准备工作,确保接访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组织开展下访活动,深入挂钩镇和信访重点地区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突出问题,全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及潜在的矛盾和纠纷。认真分析排查调处本局、本系统的矛盾纠纷,制定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加强内部防范工作,按照“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的要求,认真落实守楼护院,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治安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好每天的值班人员,坚持做到 24小时值班,同时,建立与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网络。

(三)强化工作落实,全力压降事故保平安。安全生产与平安建设工作紧密相连,只有切实压降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好职工的利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宣教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各种媒体把建设平安工作宣传到位,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平台,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宣教培训,大力普及安全文化,提升广大市民的安全访范意识。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平安运行。工作中,我们将监管重心前移和下移,把大部分的安全监管力量下沉到基层和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我们将组织发动,各镇(区)、各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认真抓好专项整治。今年,我局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的特点,继续把危险化学品、船舶修造(钢结构)等十行业作为全市监管重点,列入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工作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常抓不放,设法提高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安全运行,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措施和办法,督促镇(区)和有关部门以及大多数企业制定和完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

[1] [2]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